浅谈统计执法问题与对策

浅谈统计执法问题与对策

ID:7306954

大小:33.57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2-11

浅谈统计执法问题与对策_第1页
浅谈统计执法问题与对策_第2页
浅谈统计执法问题与对策_第3页
浅谈统计执法问题与对策_第4页
浅谈统计执法问题与对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统计执法问题与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统计执法问题与对策  统计执法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重要一环,它是整个统计工作运转的保护器,离开统计执法,整个统计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加强统计执法,目的是为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从多年来的统计工作实践看,统计执法难的问题的确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要搞好它也是非常艰难。我是执法战线上的一名新兵,通过近一年来的实践,我想就统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谈谈自己肤浅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有些领导对统计法制工作不够重视。一些基层的领导对统计法制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贯彻不得力。有些领导认为统计工作主要是生

2、产数据,提供分析,不是执法部门;有些领导认为现在是大力发展经济阶段,统计法制工作就要为经济工作让路。   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律意识淡薄。目前社会上人们对统计法律缺乏应有的了解,统计法律意识淡薄,统计法的知名度还不高。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知之甚少,不了解统计法的管辖范围,对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有抵触情绪,有的拒绝检查,有的只提供统计报表而不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有的认为只有财政税务审计司法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检查,而统计部门不具备这个权力,有的中央省属企业、外地办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不愿意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不配合当地统计部门

3、开展统计检查。   统计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钻研不深。一是《统计法》与统计法规、行政规章几经修订,其具体条款内容逐步得到完善,然而部分统计人员并没有全面及时学习掌握,实际运用时难免不会产生一些偏差;二是对本部门应掌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与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的每章、每条的具体内容及立法意图没有熟悉掌握,也不能熟练地运用统计法律规范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三是对那些与统计专业相关的由其他部门执掌的法律、法规、社会法制,如: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本职有关的自然学知识,学得不够,知之甚少。   统计执法人员统计专业及相

4、关知识掌握不全面。统计执法人员一般是从十多个不同统计专业岗位上临时抽来对相应的专业进行统计执法,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工作很出色,但他们不可能在各个专业岗位上都工作过,大多都是不同程度地掌握有限的几个专业方面的知识。事实上对十多个统计专业知识,不可能全面掌握,但统计执法人员进驻每个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就必须同时具备几门统计专业知识,比如在卫生部门进行统计检查所应熟悉的专业就有:卫生统计、病案统计、还要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卫生专业会计,同时还要具备行政管理学理论,因此,统计执法人员统计专业知识与相关知识的缺乏,阻碍了统计

5、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统计执法涉及面窄。长期以来,统计执法涉足的国民经济行业和统计专业分布不均衡,查处的统计违法行为种类也有限。统计执法涉足的统计专业主要是工业统计、劳动情况统计,投资统计、贸易统计,至于能源统计、农业统计、人口统计、卫生统计、科学统计、交通统计、教育统计、环保统计等专业统计执法很少光顾,特别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政府重点保护企业及影响领导政绩的敏感部门望而生畏,不敢碰硬。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也只是在一、二个种类中进行,按照《统计法》规定,统计违法行为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打击报复、利用统

6、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欺诈活动、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统计违法行为等12种之多,然而我们所进行的统计执法中查处的违法行为一般只有以下三类:虚报、瞒报、拒绝接受统计执法检查的行为。而对其它类型的统计违法行为很少涉及。 二、问题的原因   学习和宣传力度不够。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在基层,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规的自觉性不高,一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内容和要求一知半解,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没有较深的认识,认为《统计法》是软法,不如其他的法重要,贯彻执行缺乏力度。有些工作人员填数字、算比例、做

7、报表都是看着领导的“眼色”算、琢磨领导的“意思”填、按照领导的“指示”办。由此产生一些诸如造假使假、搞“数字政绩”或瞒报不报现象,这些现象屡禁不止,很大程度是因为宣传力度不够、基层对统计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而造成的。   统计执法环境不好。统计执法环境主要是社会配合程度、地方制定的各项保护措施、各级党政领导对统计执法检查的态度等。目前,统计执法的外部环境不够理想,在一部分地方确实不好,具体体现是党政领导干预严重,地方以治理经济环境,改善投资条件为由设置种种门槛,限制执法检查。有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知之甚少,不了解统计

8、法的管辖范围,对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有抵触情绪,有的拒绝检查,有的只提供统计报表而不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有的明确说:财政税务审计司法部门可以检查我们,你们统计部门不可以检查我们,有的个体工商户认为只有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部门才可以检查。   统计执法检查面不宽,没有开拓新的统计检查领域。目前《统计法》偏重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