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ID:7304630

大小:32.82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2-11

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_第1页
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_第2页
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_第3页
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_第4页
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浅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6月24日正式对外公布了近期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创新和突破,这是刑事司法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举措,对保证刑事案件办案质量,保障诉讼参

2、与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具有积极意义。笔者认为《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亮点甚多,虽有不足,但也是瑕不掩瑜。笔者结合司法实践,略作一番解读,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一、关于非法言词证据界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就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该规定是对《刑事诉讼法》第43条中“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的原则性规定的具体阐释,明确指出非法言词证据的界定,为司法实务中出现暴力取证、欺骗取证、引诱取证等情况时确定

3、性质,也为法庭审查判断证据的证明力设立可操作的规范。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虽然没有详细列举穷尽非法言词证据的情况,但是根据规定制定的精神,只要是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合法权利而获取的言词证据为非法言词证据,包括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二、明确非法言词证据绝对排除《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由此可见,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方法取得的非法言词证据依法必须排除,一律排除,不给非法言词证据留任何暗门,有助于改变以往野蛮审讯的思路和方法,有助于改变以往采取不当方式获

4、取口供的做法,可有效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诱供骗供等问题,促使司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严格审讯流程,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合法权利,降低他们被非法定罪的风险,规范取证过程,防止冤假错案,提高司法权威。三、非法实物证据裁量排除《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笔者认为这是我国证据制度的一大进步,就要求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裁量判断,保证被告人获得公正的审判,并排除所有严重妨碍被告人获得公正审判的证据。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不用绝对

5、排除,而用裁量排除规则,主要是由实物证据的性质所决定的,与非法言词证据相比,实物证据具有以下特点:真实性强,可信度高,有助于发现案件客观真实。即使是采取违反法定程序的方法去收集,如违法搜查、扣押,一般也不会改变物证本来的属性和状态。在此情形下,可以考虑在一定的范围内采用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而且在一定范围内采纳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不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合法权利构成重大侵犯。实物证据的来源与言词证据不同,前者来自于客观外界;而后者则来自于人的供述表达。这也就决定二者在取证的方式、方法上存在较大不同。前者较多地针对地点、场所、物品等实施,有时也会涉及人身;后者则主要针对人实施。违法收集物证

6、一般侵犯的是公民的住宅权、财产权;而违法收集言词证据更多的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权。从权利的性质来看,后者更为基本和重大。因此,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的采纳,可以适当放宽限制。但是,尽管采纳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有助于案件事实真相的发现,并且对人权保障的消极作用也较为有限,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均可采纳。毕竟,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是通过非法程序获得的,不加限制地采纳此种证据,会危及法律的权威、损伤司法尊严。因此,要由法官综合违法行为的性质以及对违法侦查的抑制等方面的情形,根据具体案情加以权衡决定,判断书证、物证是否明显违反法律取得,是否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是否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从而裁

7、量是否排除非法实物证据。四、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负有排除非法言词证据的义务《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对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根据。”这是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0条第9项审查起诉时必须审查“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规定的详细阐述,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对于非法言词证据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