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调解机制步伐

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调解机制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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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调解机制步伐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法院院长**带领院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党员共12人组成调研组,就“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大调解机制”,于4月8日—9日,分两组深入喀尔交乡、别斯铁热克乡、托普铁热克乡、托普铁烈克镇等地开展调研,现对调研成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县五乡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41个,人民调解员21名,XX年—XX年,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处理的民间纠纷161件,司法所调解处理的民间纠纷19件,其中以草场纠纷、牲畜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酗酒打架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占90%,人民调解

2、委员会调解纠纷占调解社会纠纷的89%,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各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已经能及时处理乡镇、社区居民的简单纠纷,各乡镇党委也将构建社会和谐作为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当地实际创新了一些新举措,在建立“社会调解新机制”上有较为借鉴的经验。 二、当前突出的问题   调研组一行同各乡镇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离退休职工代表,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司法所人员、乡妇委会工作人员,村委会委员和村民亲切交谈并发放征求意见表。多年来,各乡镇利用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对不少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地解决,但从调研的区域看,还存在一些不利于社会和

3、谐稳定的问题。   一、刑事案件尤其是农牧区牲畜盗窃案件中,部分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而导致人民群众之间因财产无法挽回而与被告人发生新的矛盾,致使国家法律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下降。   二、法院对基层农牧民的诉讼基本常识宣传力度不够,法官到村、社区现场办案较少,人民群众心中的疑难问题没能及时得到解决。使部分农牧民不知道如何“打官司”。   三、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欠缺,以至于人民调解员的在调解邻里纠纷中不能更好的运用法律知识水平提高调解纠纷的技巧。   四、衔接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不完善。 三、采取的措施   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探索

4、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的工作机制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通过人民调解员参加诉讼调解、法官到乡镇、村调委会进行个案指导、部分有支付内容人民调解协议书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出具人民法院调解书等形式进行衔接。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简易的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可以进行诉讼调解的,县法院邀请村调委会主任、司法所人员与法院审判员共同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有支付内容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可拿着人民调委会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到法院启动诉讼程序,根据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制作人民法院调解书,进一步确定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建立人民调解

5、员多渠道参与诉讼机制,实现调解业务对接   一是设立审前调解组,积极引入人民调解员参与审前调解。所有民事案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均先由审前调解组进行调解。对适宜人民调解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做好宣传工作,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邀请当事人所在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或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当事人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并制作调解书。   二是建立社区巡回调解制度。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到各社区就地调解民事案件,同时,邀请社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实行优势互补,实现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在运行机制上的高度协作。  

6、 三是吸收法律知识较高、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调解和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威信高的优势,更好地体现司法亲民、便民和为民的服务理念。   建立人民调解协议确认机制,实现调解效力对接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调解的解决纠纷的数量与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数相比呈下降趋势。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当事人往往随意反悔,使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文。这样,既对遵守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公平,也浪费了宝贵的社会资源。   人民调解协议完全具备民事合同的特征和性质,应当依法具有民事

7、合同的法律效力。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正确认定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于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反悔而起诉至法院的,只要调解协议内容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都以调解协议的内容为依据作出判决,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信度。   加大涉及人民调解案件的执行力度。当事人持生效的人民调解协议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发出支付令;对于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承办法官应告

8、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具有债权内容且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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