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7281317
大小:35.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2-10
《基层单位(车间)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基层单位(车间)仓库防火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仓库设计要求、贮存管理、装运管理、电源管理、火源管理、消防设施等管理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基层单位各类仓库防火管理。2管理职责2.1物资管理处负责全厂各类仓库防火管理。2.2安全技术防火处负责对仓库防火情况定期进行检查。3仓库设计要求3.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仓库建成后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验收。3.2库房货场必须和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3.3贮存易燃物品库房应采用不发火地面。3.4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者用防火墙与库区隔开,防火墙的耐火等级不应
2、当低于库房的耐火等级。3.5仓库周围要设有消防通道,仓库道路禁止堆放物质。3.6贮存易燃和可燃物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设置避雷装置。3.7电瓶车充电室应建在库区外的安全地点。3.8贮存石油、化学易燃物品、爆炸物品等专业仓库不准设在城镇人口聚集的地区。4贮存管理4.1库房内物品贮存应分类,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两米。应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规定贮存限额。4.2可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的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贮存,并应标明贮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4.3可自燃的物品和
3、化学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较好的场所。4.4遇到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4.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4.6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易燃气体,不得露天存放;如果露天存放,在高温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4.7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闭,发现破损、残缺、包装变形、物品变质和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4.8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先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堆垛。4.9贮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
4、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动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工作需要,应经安全技术防火处批准,并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上述作业。4.10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褡建搁层。4.11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搭建货棚。4.12库房内不应安装采暖设备,如物品贮存有防冻要求,可用暧气采暧。散热器与可燃物品堆垛应保持安全距离。4.13库区和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物品必须放在库房的
5、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5装运管理5.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倒置。不准使用可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针子鞋,并应当在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5.2进入库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配戴阻火器。5.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不准停靠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及公共场所,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或驾驶室内吸烟。5.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5.5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或修理。6电源管理6.1贮存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6.2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
6、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应当使用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泡。6.3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紧急需要时必须经动力处、安全技术防火处批准。6.4库房的电源箱应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鱼、防潮等保护措施,夜间要切断电源。7火源管理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临时施工动火经安全环保科批准,办理动火证。8消防设施8.1库房库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应放置在明显的便于使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8.2库房应当装设通讯设施。9考核由安全环保科按本标准进行检查,并按有关细则实施奖惩。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