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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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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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思考对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思考   自我局接管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监管职能以来,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感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于其形成的历史性、存在的复杂性、分布的广泛性、市场需求的特殊性等因素,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许多难度。因其安全保障条件低,是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最多的环节,也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当地政府要对食品安全负主要责任。虽然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上做出了许多努力,探索出了不少好的办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活动,我们发现了一些需要进行深入探讨和加以解决的问题,对食品生产加工

2、小作坊的监管工作仍然是当前和今后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状和产生的原因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状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生产设施和设备简陋,人员数量少的作坊式生产方式。小作坊一般都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小作坊以生产干、白豆腐等日常食品为主,多是历史形成的传统工艺作坊;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主要以生产调味品、酱腌小菜、熟食、米面食品类为主,重点供应城市的早市及日常生活用。概括起来讲,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存在着“多、小、散、乱、差”五个方面的问题。“多”。据统计,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达35万多家,占全部食品生

3、产加工企业总数近80%。经质监系统统计,到XX年10月底,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共有1846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只有126家,加工小作坊达1700多家,占93%以上。“小”。在1700多家小作坊中,管理加操作人员基本在七人以下,而且许多都是家庭成员,有的甚至是夫妻店。“散”。这1700多家小作坊共生产25类200多个品种的食品,品种多,每一品种量又小,而且这些小作坊分布于全市所有乡镇村庄,比较分散,有的偏远村甚至只有一家加工豆腐的作坊。“乱”。这些小作坊普遍存在从业人员知识水平不高,质量管理混乱,原材料进货质量没有保障,有的利欲熏心者甚至购买不合格原材料,或用病死

4、畜禽等进行生产加工,还有的乱加非食用物质、滥加添加剂,等等,而且他们活动隐蔽、流动性强、开停频繁,不规律。兴城市“4·03”驴肉事件、连山区用病死鸡做熏鸡事件,都是小作坊所为。“差”。绝大多数小作坊生产设施和设备条件较差,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能力低下的问题。有的加工场所就在住宅内,和生活区在一起,特别是一些农村小作坊,环境更差。 产生问题的原因   1、客观原因。小作坊的形成既有历史自然形成的原因,又有现实社会需求的原因。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人类要生存就要吃饭,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会逐步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会随着社会的发展,由吃饱向吃好,再向吃得健康不

5、断迈进。从我国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看,并不能完全保证食品安全。一方面受制于科学技术水平,食品是没有零风险的;另一方面受制于生产力水平,小作坊式的食品生产方式仍然有存在的空间。由于我国国情的原因,需求层次不同,各种质量的食品都有需求人群,虽然总体上看我们现今正处在由吃好向吃得安全健康转变的阶段,但大量低档次的食品需求,给小作坊提供了巨大的生存空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因此,抓好食品安全仍然是当前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党和政府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2、主观原因。一是来自监管方面的原因。概括地讲,我们必须面对现状,客观地认识食品安全,冷静

6、地对待现实之中存在的小作坊。现今我们的监管工作力量是有限的,我们质监系统,专职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只有12人,而且在县区局,有的人员还要兼职其他方面的工作。面对众多小作坊和其自身条件较差的状况,很难做到有效监管。而且监管工作是有成本的,检查需要车辆,检验需要经费,监管工作每一项内容都需要成本,都不是无限度的。对于县区局来讲负担也是比较重的。这就使得监管不能做到全面有效。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食品是企业生产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食品行业是个良心行业,如果食品生产者丧失了良心和道德,食品安全是很难得到保障的。所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是

7、责任主体,监管的作用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   3、制度原因。目前,从监管的角度看,特别尴尬而又无奈的是,国家对食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但面对小作坊,由于其不具体取证的基本条件,获取不了生产许可证,而由于前述多种原因,又不能予以取缔,这就造成了有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无证的小作坊共存的双重标准,既不公平又法不责众的法律悲哀。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地方人大应制定食品小作坊监管办法,有的省、市曾制定过小作坊监管办法,但因为种种原因,实施和具体操作都有一定难度,因此,地方小作坊监管法规也迟迟不能出台,对小作坊的有效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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