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协会推行技术仲裁论证思考

司法鉴定协会推行技术仲裁论证思考

ID:7163363

大小:33.02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2-06

司法鉴定协会推行技术仲裁论证思考_第1页
司法鉴定协会推行技术仲裁论证思考_第2页
司法鉴定协会推行技术仲裁论证思考_第3页
司法鉴定协会推行技术仲裁论证思考_第4页
司法鉴定协会推行技术仲裁论证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鉴定协会推行技术仲裁论证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司法鉴定协会推行技术仲裁论证思考  从**省司法鉴定人协会2003年成立全国第一家司法鉴定人协会以来,全国绝大部分省均已陆续成立了省级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的传统作用和通常可预期的作用不外乎以下方面:业务指导和培训、学术交流、业务交流和调研、对外交流、信息共享、纪律约束和奖惩、会员维权、竞业协调、行业间协调、与相关国家机关间的协调、制订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立法咨询、信誉等级评价、社会慈善。笔者认为,除了以上作用以外,司法鉴定协会还有更大的空间发挥其技术和社会团体的优势,至少在处理信访和投诉,减少重新鉴定率方面可以有明显的作为。   一、司法鉴定协会在减少重新鉴定率方面发挥作用的

2、理想化途径。   司法鉴定协会是具有强大技术优势的社会团体,其技术优势和中立地位使其在处理信访和投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性。   首先,技术优势。司法鉴定协会的个人会员大部分都是行业内的精英,所具有的技术条件是无庸置疑的;司法鉴定协会团体会员拥有的技术人员、设备、实验室条件更是其他类协会无法望其项背的。这些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使司法鉴定协会能够充分地显示其为人信服的权威性。   其次,作为社会团体的优势。司法鉴定协会作为社会团体,其仅代表司法鉴定人的利益,不代表任何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利益。而司法鉴定人的利益表现为群体的利益,并不是某个具体司法鉴定人的利益。司法鉴定

3、协会这种超然的社会组织特征,决定了如果司法鉴定协会在诉讼中需要其起到技术上居中裁判的作用时,是有较强的信誉优势的。   司法鉴定协会的这两大优势决定,其有条件、有优势、有能力发挥出在司法鉴定案件中的居中技术裁判作用。虽然目前尚无立法和司法体制上的支持,这个想法只是个理想化的思路,但我认为,这是个值得去尝试,而且当前就可以去尝试的思路。   近两年来,我省共受理了191例信访投诉案件,司法鉴定协会专业委员会很好地发挥了在处理投诉、信访方面的积极作用,相应减少了重新鉴定率。为了能够科学、合理地处理信访、投诉及疑难、缠诉缠访案件,协会组织了3个司法医学鉴定案件听证会、1个司法会计鉴定案件

4、听证会。会上,各个专家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和意见,审阅相关证据和资料,会后,专家们就每个案件都出具了听证会专家意见或建议。四个案件的专家意见和建议基本上起到了息访作用,对正确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减少重新鉴定率,对定纷止争和社会稳定,对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和提高协会社会影响力,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种做法,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司法鉴定协会技术仲裁的色彩,其实还不能算是技术仲裁,因为听证会的专家意见和建议是不能采信为证据的,只能作为办案的参考。我认为,真正的司法鉴定技术仲裁应具备以下几大要素:一是当事人各方一致选定,有一方不同意也不能引起技术仲裁;二是公、检、法等委托机关的引导和组织,没有

5、委托机关的引导和组织,司法实践中就不可能提起技术仲裁;三是当事人各方事前同意接受仲裁结果;四是司法机关对仲裁结果能够予以采信;五是专家库中有足供选择的仲裁员,人员数量和类别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六是鉴定事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二、司法鉴定协会进行司法鉴定技术仲裁的现实意义。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来,司法鉴定重新鉴定过多过滥的问题愈演愈烈,有些本来在地方立法中已经比较好地解决了重新鉴定过多过滥问题的省份,由于《决定》的施行,也故态复萌。这是事实,我们无庸讳言。重新鉴定过多过滥的问题又使缠访缠诉问题愈演愈烈,二者互相助燃,问题越来越严重。   

6、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成了老大难。一方面,人大《决定》出台不久,相当长的时期内,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使得通过修改法律,制度性地根本解决这个问题成为不可能的任务;另一方面,重新鉴定过多过滥、愈演愈烈的问题我们又无法回避和无视问题的存在。同时,象上海市那样的,用司法鉴定委员会作本地终局鉴定的过渡性模式,也已经或正面临着违法性的压力,难以为继。   面临如此困境,当下,我们不得不想办法再找出个象司法鉴定委员会作本地终局鉴定那样有效但又不违法的过渡性办法。我认为,利用省级司法鉴定人协会作司法鉴定中的技术仲裁,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过渡性办法。   司法实践中,一个案件出现两次以上的司法鉴定,存在

7、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意见的情况比比皆是,我们司空见惯。但这种情况的不良影响是难以承受的。一方面,我们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着日益增多的信访、投诉的压力,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另一方面,司法机关面对数份司法鉴定意见莫衷一是,一筹莫展,无法下判,而因为司法鉴定缠访缠诉的情况也很普遍,更导致案件久拖不决,影响诉讼效率,进而影响普遍公正,这种情况也使司法机关和当事人都难以承受。而司法鉴定技术仲裁作为修改立法前的过渡性办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合法地解决信访、投诉压力过大和重新鉴定率过高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