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7163153
大小:34.86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2-06
《司法局行政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材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司法局行政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近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抓手,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全系统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局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队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 xx区司法局成立于1988年4月24日,1999年1月,xx区司法局更名为xx县司法局。XX年8月依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依职责确定县司法局内设
2、6个股室: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股、法律援助工作股、政治处。 人员编制 我局共有编制40名,其中政法专编39名,工勤编1名。目前在职在编人员38名,工勤人员1名。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处主任1名、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股级干部职数6名。另设县公证处为直属公证机关。XX年4月根据《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xx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的批复》文件,成立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全县13个基层司法所为派驻机
3、构,人员编制为18名,每所配备1名司法所长。 1、职级情况:现有正科级人员4名;副科级18人。副科级人员在职分布情况为:机关在职副科级人员6名、基层司法所副科级人员1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3名;办事员3名(机关在职1名;基层司法所2名)。 2、年龄结构:30岁以下共12人,占30.7%;30-40岁1人,占2.6%;40-50岁共14人,占36%;50岁以上共12人,占30.7%。 3、性别结构:共有男同志27人,占69.2%,女同志12人;占30.8%。 4、文化结构:本科共16人
4、,占41%;大专共22人,占56.4%;中专1人,占2.6%。 司法所人员配备情况 目前我县13个司法所共配备人员17人.除五里、曾集、后港、高阳分别配备2人外,其余均为1人所。司法所人员中共有男同志15人、女同志2人。司法所人员平均年龄44岁,其中30岁以下共4人,占23.5%;40-50岁共5人,占29.4%;50岁以上共8人,占47.1%。司法所人员中本科学历共6人,占35.3%;大专学历共11人,占64.7%。 除官当、拾桥外,其余11个司法所所长均已落实副科级,其中XX年9月落实10人,
5、XX年落实1人。各司法所负责人中本科学历的1人,占7.6%;大专学历的12人,占92.4%。 受表彰情况 XX-XX年,我局连续两年共受到县委县政府各类表彰12项,系统内各单位受市级表彰6个;受县级表彰6个。省级表彰2人次;受市级表彰8人次;受县级表彰13人次。 人员变动情况 自XX年来,我局共招录12人;共调出4人,借调2人;机关和司法所之间调整4人;职务变动6人 司法所在乡镇发挥作用情况 各司法所在乡镇发挥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所能及时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
6、府的重视,不折不扣地完成了各年度业务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出谋划策,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已成为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具体地讲,起到了“六大员”作用: 一是纠纷调解员。各所组织镇、村、企业调解组织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1—9月,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案件709起,涉及当事人1728人,调解成功706起,成功率99.9%。涉及金额1269.91万
7、元。排查纠纷233次,预防纠纷803件;防止民事纠纷引起自杀案件4件5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6件5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7件278人。 二是法律宣传员。各司法所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有效推进了法治创建。1—9月,全县司法所围绕全民学法、用法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0余场。 三是工作信息员。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新动向,各所都在第一时间向县局、镇党委政府汇报,为及时研判、处置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赢得了时间。 四是法规顾问员。各镇在出台重大工作措施时,各所都能及时提供法律意见,为地方党委政
8、府正确决策提供帮助。及时参与辖区内企业的经营活动,为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 五是社会管理员。各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配合政法各单位加强社会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周巡查、月核对、季排查”制度,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确保刑罚规范执行,截至目前,无一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六是民生协调员。对群众的法律需求,各所能及时与相关机构联系协调,做到有求必应,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