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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06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重要工作跟踪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加快推进政务重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心工作,对政务服务的重大决策以及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县政务局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跟踪督办事项根据上级要求及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讲效率,保质量,做到及时、准确,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及时有效贯彻。 认真办理,及时落实。承办科室抓紧办理跟踪督办事项,并按要求报送办理结果。如遇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应说明情况和原因,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完善机制,严格
2、管理。将跟踪督办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创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强化考核,不断提高跟踪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是全局跟踪督办工作的管理科室,承担立项、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办涉及各自职责的跟踪督办事项。 具体跟踪督办事项涉及多个承办科室的,主办科室承担牵头职责,协办科室承担协办责任。 三、跟踪督办内容 领导批示类 1.上级领导关于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2.局领导关于重要政务服务工作布置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要会议类 1.上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涉及政务服务工
3、作的全县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3.全县政务服务会议议定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重大事项类 1.上级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局班子会议、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4.局机关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其它需跟踪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工作程序 立项。凡属于所列跟踪督办工作内容或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跟踪督办的,由局办公室提出跟踪督办事项和承办科室,报局领导批准后,并以《登记表》的形式交由承办科室办理。 承办。承办科室在接到跟踪督办工作任务后,明确专人负责并及时办理。法律法规有明确
4、规定交办机关或领导有明确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承办。其他跟踪督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个别特殊事项或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难以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确需延长时限的,报局领导批准并送局办公室备案。 督办。局办公室应及时掌握和通报跟踪督办事项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1.对领导批示特别是上级领导批示事项的跟踪督办,办公室要督促承办科室按领导批示要求抓紧办理,并定期通报落实情况。 2.对重要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各承办科室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完成情况。办公室分季度汇总通报上一季度上述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年终
5、全面通报当年办理落实情况。 3.对重大事项的跟踪督办,由局办公室分别按照有关要求,督促承办科室统筹安排、及时办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协调。对承办科室难以单独完成,需要其他科室或单位配合的跟踪督办事项,由主办科室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办理。涉及全局性工作或特别重大的事项,由局班子共同协调办理。 反馈。凡立项跟踪督办的事项,承办科室应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承办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稳定因素,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须立即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通报局办公室。跟踪督办事项办结后,要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将相关材料送局办公室备案。 归档。承办科室办结跟踪督办事项后,要按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立卷归档。
6、五、工作要求 跟踪督办工作涉及的各类公文办理事项,要严格按照机关公文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对涉密的跟踪督办事项,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对需要控制知情范围的督查事项,须从严控制知情范围。 对跟踪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及时汇总并以《情况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六、责任追究 坚持“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跟踪督办工作责任制。各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跟踪督办事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办理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跟踪督办事项。各科室应明确专人具体承办督查督办事项,确保按时办结。 对跟踪督办事项办理敷衍推诿、上报内容严重失实给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办理质量较差或不能按时办结又
7、不说明原因并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延长时限的,要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科室和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等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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