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70408456
大小:211.50 KB
页数:50页
时间:2022-12-05
《税收征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本章重点内容有:税务管理、税款征收方式、税务检查、法律责任。一、税务管理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税务登记、账证管理、纳税申报。(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1.开业税务登记(1)适用对象分两类:一类是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另一类是其他纳税人,如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外,也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2)时间限定: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限均
2、为30日,具体规定为:①有营业执照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②其他纳税人: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或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③纳税人所属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除由其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也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税务登记。2.变更税务登记(1)适用范围: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后,改变下列事项:改变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
3、属、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2)时间要求:纳税人应当自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发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3.注销税务登记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改组、分解、合并等原因被撤销、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4.停业、复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停业的,应向税务机关
4、办理停业登记;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复业登记。(二)账簿、凭证的管理1.账簿凭证管理(1)设置账簿范围所有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2)账簿、凭证的保存和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2.发票的使用和管理(1)发票印制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印制实行统一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其他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2)发票的领购依法输税务登记的单位
5、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对无固定经营场地或者财务制度不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