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监理资质管理规定

水利监理资质管理规定

ID:7025924

大小:24.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2-02

水利监理资质管理规定_第1页
水利监理资质管理规定_第2页
水利监理资质管理规定_第3页
水利监理资质管理规定_第4页
水利监理资质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水利监理资质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水利监理资质管理规定水利监理资质管理规定  水利监理资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第四条申请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和工程监理业

2、绩等条件,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的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的接收、转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8/8精品文档第六条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机电及金

3、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暂不分级。第七条各专业资质等级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如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乙级可以承担Ⅱ等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丙级可以承担Ⅲ等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适用本办法的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乙级可以承担Ⅱ等以下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丙级可以承担Ⅲ等水土保持工

4、程的施工监理业务。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乙级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方可承担淤地坝中的骨干坝施工监理业务。适用本办法的水土保持工程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二。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8/8精品文档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各类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乙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中、小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适用本办法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可以承担各类各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

5、理业务。第三章资质的申请、受理和认定第八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应当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资质条件。监理单位资质一般按照专业逐级申请。申请人可以申请一个或者两个以上专业资质。第九条监理单位资质每年集中认定一次,受理时间由水利部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监理单位分立后申请重新认定监理单位资质以及监理单位申请资质证书变更或者资质延续的,不适用前款规定。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8/8精品文档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向其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但是,水利部

6、直属单位独资或者控股成立的企业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应当向水利部提交申请材料;流域管理机构直属单位独资或者控股成立的企业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应当向该流域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第十一条首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验资

7、报告;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申请人同意注册证明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造价工作人员资格或者职称证书,以及上述监理人员、造价人员的聘用合同。申请晋升、重新认定、延续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8/8精品文档《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近三年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以及已完工程的

8、建设单位评价意见。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二条水利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决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