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920301
大小:30.57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1-30
《xx版商标权侵权纠纷答辩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XX版商标权侵权纠纷答辩状代理词 审判长并合议庭: XX唐颂律师事务所接受XX康园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今天的开庭审理。通过当事人各方在法庭上的陈述、举证、质证及法庭对证据的核实和认证,本案的事实已十分清楚,争议的焦点十分明确,大行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应予依法驳回。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及法律法规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XX康园公司使用的商标为依法注册的合法商标,无任何侵权行为。 XX康园公司成立于XX年10月,位于刘伯承元帅故乡--XX市开县。注册资
2、金3000万元,总投资1.7亿元,占地面积47000㎡,新建标准化厂房35000㎡,XX年11月投产,年生产能力60万辆自行车,是目前我国西南地区首家自行车整车生产厂家。XX年1月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公司折叠车荣获“XX年XX知名品牌”、山地车荣获“XX名牌产品”称号。公司先后获得“十佳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和“十佳工业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标杆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称号。 产品研发设计理念紧扣潮流,采用行业先进生产设备、先进的工艺制程、完善的检测体系和贴心的
3、售后服务,确保“KOUAN-康园”品牌、“CIVRAC-驰瑞客”品牌各款式自行车能完美的满足用户消费需求。产品已出口英国、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美国、韩国、瑞士、丹麦、荷兰、巴西,台湾等国家及地区;目前销售网络巳履盖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并已建成“KOUAN-康园”品牌专营店和经销网点300多家。 XX康园公司使用的两个主要商标和,原商标所有权人为深圳市天喜盛自行车有限公司。上述两个商标,深圳市天喜盛自行车有限公司分别于XX年5月7日和XX年8月28日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证
4、。XX年3月28日,深圳市天喜盛自行车有限公司与XX康园公司签订《康园商标所有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深圳市天喜盛自行车有限公司将包含上述两个商标在内的四个商标所有权转让给XX康园公司,XX康园公司向深圳市天喜盛自行车有限公司支付商标转让费170万元。尔后,深圳市天喜盛自行车有限公司与XX康园公司共同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XX年4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了该申请,并向XX康园公司出具了《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XX年1月20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XX康园公司继受取得包括上述两
5、个商标在内的四个商标的所有权。 二、XX康园公司使用的商标为依法继受取得的合法商标,对是否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既然XX康园公司使用的两个主要商标和与大行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均为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那么可以推定上述两家公司的商标是互不干涉、各自独立存在的合法商标。至于两家公司商标的图案是否雷同或相似,这应该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核把关。既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经核准,可以推定,两家公司商标的图案没有雷同或相似。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原告如果认
6、为这两个商标和损害了其在先权利,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本案原告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注册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XX康园公司使用的商标为依法继受取得的合法商标,无任何侵权行为。即使该商标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侵权责任也应该由原商标所有权人承担。即使本案原告要主张相应权利,其主张权利的方式和
7、程序也有根本性的错误。因而,本案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应予依法驳回。 以上意见,敬请合议庭予以支持。 代理人:XX唐颂律师事务所 刘朝阳律师 XX年2月1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