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884780
大小:41.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1-29
《生命科学与理学院青年先锋队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生命科学与理学院青年先锋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命科学与理学院青年先锋队是我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先进学生组织,是培养、考察和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的最坚实的阵营,是一支组织性强、纪律性强的学生先锋队伍。第二条经过长期的工作探索,实践要求青年先锋队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提高队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坚持践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引导队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为人民服务,不断向党组织疏松合格的后备军。第二章队员第三条青年先锋队队员也就是入党积极分子,生命科学与理学院学生在参加校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后可申请加入
2、青年先锋队,经青年先锋队考核合格后成为青年先锋队队员。第四条队员的权利1、参加队内组织的学习和活动,享受队的培养和教育。2、在队的会议上参加有关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看法。3、对青年先锋队、各部门及队的其他组织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在队的会议上有根据的批评队的任何组织、干部和队员。5、队员有队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监督权及检举权。6、队员有退队的自由,退队时需向青年先锋队提交书面退队申请,待干部委员会同意后,注销其队籍,即可退队。7、入队时间即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少一年才能入党。8、队
3、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队员的上述权利。第五条队员的义务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思想及《中国共产党章程》。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法律知识,积极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弘扬“川农大精神”,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3、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模范遵守《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守则》,遵守队的章程及《青年先锋队队员管理条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完成队分配的各项任务。5、维护队的团结和统一
4、,言行一致,坚决反对小团体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6、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的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同学,向同学宣传青年先锋队的主张,及时向队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全院同学的正当利益。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同学服务任劳任怨。9、服从青年先锋队的领导,完成队分配的任务。第三章队的组织第六条青年先锋队的最高权力机构为青年先锋队干部委员会,下设队长、党校工作办公室、政治监察部、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分队队部。青年先锋队实行队
5、长负责制,全队事物由队长负总责。青年先锋队的各级组织必须服从干部委员会的领导。第七条党校工作办公室负责党校的各项工作安排,联系队内各部门,联系学生小班,联系团总支学生会,联系其他学院的青年先锋队。充分发会联系的枢纽作用。收发、整理、管理青年先锋队的各种资料。第八条政治监察部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在学习、社会活动、日常生活的表现考察。为学生党支部组织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提供有效、可靠的依据。第九条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协助党总支办公室加强对学生党员发展及后期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以加强青年先锋队推优入党和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的联系,使
6、我院学生党建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第十条分队队部按年级下设3个小分队,各分队具体负责每月的队员学习、培养教育工作,以及心得体会、思想回报的检查审核。第四章队的干部第十一条青年先锋队干部委员会下设队长一名,党校工作办公室正副主任各一名,政治监察部正副部长各一名,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分队队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第十二条青年先锋队的干部不得在团总支学生会担任部长级及以上干部,除此之外,青年先锋队的干部最多可兼任一项重要职务。第十三条青年先锋队的干部在政治上,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及以上,队长必须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
7、员。第十四条青年先锋队的干部属于团干部,队的干部接受共青团的相关领导,享有团干部的相应权利。第十五条每届干部换届时,由本届干部负责组织换届干部事宜,并做好工作交接,将下届干部带上正常工作的轨道。第五章队的纪律第十六条队的纪律是队的各级组织和全体队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青年先锋队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第十七条青年先锋队的处分分为两大类:干部处分和队员处分。干部处分分为:通报批评、免职;队员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取消队员资格三种。免职、取消队员资格是最高处分。干部处分和队员处分分别依照《
8、青年先锋队干部管理条例》和《青年先锋队队员管理条例》执行。第六章队与党组织的关系第十八条本章所说党组织是指我院学生党支部,即化学生物学高年级学生党支部、生物科学高年级学生党支部、信息与计算科学高年级学生党支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