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无损检测渗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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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S07.006题目:航空器无损检测渗透检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航空器渗透检验的最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用渗透检验法检查非多孔性的金属和非金属零件表面开口的不连续性。2依据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3001.1—2004《航空器无损检测:渗透检验》3术语GB/T12604.3—199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被认可的工程机构cognizantengineeringorganization:对要求超声检测的系统或零件的设计、交付或最终使用负责的公司、代理商或其他被授权的机构。注:该机构包括设计人员、材料、工艺、应力分析、无损检测(NDT)或质量组织及其他相关的人员。3.2最终渗透检

2、验finalpenetrantexamination实施零件验收的渗透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如果随后的机械加工、磨削、焊接、热处理或酸蚀等工序对零件表面有任何改变时,其先前的渗透检验不是最终检验。3.3使用中in-service零件在正常状态的使用和储存过程中。3.4线性显示linearindication长度与宽度之比至少为3:1的渗透液的显示。3.5重新处理reprocess零件在清洗之后,重新施加渗透液、乳化剂(需要时)和显像剂(需要时)维修规范版次03-00(08/01-2012)第25/25页MS07.006题目:航空器无损检测渗透检验的相应处理过程。1.1圆形显示roundedind

3、ication长度与宽度之比小于3:1的渗透液的显示。1.2满轮发动机关键零件turbineenginecriticalcomponents被涡轮发动机制造商指定为“关键件”的任何零件。4.分类4.1渗透系统渗透系统应由以下类型、方法和灵敏度等级组成。4.1.1类型类型I——荧光渗透检验;类型Ⅱ一—着色渗透检验。4.1.2方法方法A—一水洗去除法;方法B——亲油性后乳化去除法;方法C——溶剂去除法;方法D——亲水性后乳化去除法。4.1.3灵敏度等级灵敏度等级分类仅适用于类型I。类型Ⅱ是单一灵敏度,不应用下列任何一种灵敏度等级来代表。等级1——低灵敏度;等级2——中灵敏度;等级3——高灵敏度;等

4、级4——超高灵敏度。4.2显像剂显像剂应分为以下类别:类别a——干粉显像剂;类别b——水溶性显像剂;维修规范版次03-00(08/01-2012)第25/25页MS07.006题目:航空器无损检测渗透检验类别c——水悬浮性显像剂;类别d——非水性显像剂(用于荧光渗透检验);类别e—一非水性显像剂(用于着色渗透检验);类别f——特殊用途显像剂。4.3溶剂去除剂溶剂去除剂应分为以下二类:1类—一含卤溶剂去除剂2类——非卤溶剂去除剂。5一般要求5.1总则5.1.1当要求按本标准实施渗透检验时,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必要时被认可的工程机构应制定比本标准最低要求更严格的规定。5.1.2当要求按本标

5、准实施渗透检验时,在采购单、合同或其他有关文件中应规定被检零件的验收标准。工程图纸或其他相关文件应指明整个零件的验收标准,也可以是分区域的验收标准。除非另有规定,不应采用以抽样为基础的渗透检验。5.1.3本标准没有涉及与使用有关的所有安全方面的描述。本标准使用者在使用前有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遵守有关的安全条例。5.2人员资格按本标准实施渗透检验的人员应按MH/T3001的规定,或按合同、采购单的规定进行资格鉴定和认证。5.3渗透材料5.3.1只有被列在或批准列在QPL-AMS2644中的渗透材料才能用于渗透检验。只有经被认可的工程机构批准时5才可以使用不符合AMS2644标准要求的渗

6、透材料(见6.8.1.1)。5.3.2维修规范版次03-00(08/01-2012)第25/25页MS07.006题目:航空器无损检测渗透检验某些清洗剂、渗透剂和显像剂等渗透材料对非金属零件会产生有害影响,使用前应对清洗剂和渗透材料进行试验以保证这些材料对被检零件是无害的。5.3.3废弃的渗透材料的排放或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5.4设备和设施5.4.1用于渗透检验工艺的设施的设计和布局应协调一致、方便操作。设备和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定。5.4.2检验零件的区域(检验区)应始终保持清洁。对于着色渗透检验(类型n)?照明系统提供的可见光照度在被检零件表面上应至

7、少达到1,OOO1X(100fc)。对于固定式荧光渗透检验(类型I),可见光在被检零件表面的背景光照度应不超过201x(2fc),黑光灯提供的黑光辐照度在被检零件表面应至少达到1000μw/cm3,黑光灯应满足6.8.15的要求。对于便携式荧光渗透检验(类型I),应使用黑色帐篷、照相用的黑布或其他可以减少可见光的遮光方法以尽可能使被检零件表面背景光照度减至最低水平,黑光辐照度应满足上述要求。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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