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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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08〕16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吉林省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出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人民币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

2、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应遵循合规经营与风险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责权明晰、管理规范、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第二章监管职责20第五条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称省金融办)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会同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监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制度,协调解决监管工作重大问题,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监

3、督管理、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第六条地方政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地方政府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公安、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第七条各级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履行监管职责:(一)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对接入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有效监管。(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协

4、助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三)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20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安全防范措施,查处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四)财政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五)审计部门根据地方政府的委托,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进行审计。(六)工商部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登记、年度检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七)税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纳税,查处企业偷漏税行为。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主监管员承担本级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

5、营、风险防范的直接监管责任,随时了解和掌握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督促落实各项监管制度,收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主监管员有独立提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意见的职权。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依法协助监管部门监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防止抽逃资金、非法集资等异常资金流动。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等数据。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应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规则及20从业人员职业标准,对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第三章监管内容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以借款等方式向

6、内部或外部集资,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名义、形式的社会集资活动。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不得抽逃资本金。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资金来源按照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意见规定执行,确保资金来源合法。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使用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按“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

7、。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基本账户,委托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通过银行转账等电子结算渠道办理贷款业务,不得账外经营。20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在未签订三方协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小额贷款公司、开户银行)、拒绝履行监管责任的银行开立基本账户。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债〔2010〕764号)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内部会计制

8、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接受地方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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