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在经营场所被自动扶梯绞伤法律责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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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童在经营场所被自动扶梯绞伤法律责任探析  张苏维  一、案情和审理经过  2000年6月30日11时许,尚不满四周岁的张林随其外祖母韩发萍到淮阴供销大厦新亚家电城选购商品,中午12时许,张林随外祖母韩发萍乘自动扶梯从三楼下至二楼,至二楼时,其软底泡沫塑料凉鞋被自动扶梯下口梳齿板卡住,导致左足被绞伤,当即被送到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足毁损伤、左足第三跖趾关节脱位。同年10月10日出院,共用去医疗费10712元。在原告张林治疗期间,被告淮阴供销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仅支付张林医疗费9000元。  原告张林向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起诉称:本人随外祖母到被告

2、的家电商城选购商品,乘用被告淮阴供销大厦有质量问题、且无人管理的自动扶梯,致使我左足被绞伤。该伤经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足毁损伤,手术后尚需继续治疗。现要求被告淮阴供销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尚未支付的医疗费1712元、继续治疗费10000元,营养费500元、交通费270元、护理费4500元、残疾者生活补助费1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  被告淮阴供销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辩称:原告张林系在自动扶梯上玩耍,左足插入自动扶梯梳齿板致伤的。造成损伤的原因是张林的家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我公司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是合格的,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驳回原告张林的

3、诉讼请求。  该案受理后,清河区人民法院委托法医对原告张林的伤进行鉴定。经法医鉴定:张林左足第四、五脚趾缺如、左足足躬损坏,伤残程度为九级,该损伤5个月左右可以愈合,张林伤后住院期间可予专人护理,伤后1-2月内可予营养补助,其住院期间治疗及用药无明显不妥之处。另经核实,张林被送至医院的救护费70元系原告家人支付。  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林在被告淮阴供销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家电商城被自动扶梯绞伤,原告有依法向有关责任人追偿的权利。各责任方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被告作为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设置自动扶梯,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通行。造成原告被损伤的主要原因

4、是该自动扶梯存在质量问题,有安全隐患。因此,被告应对本案损害负主要责任。原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应当预见到乘用自动扶梯应当及时起步、抬脚,否则将存在一定危险。原告的监护人没有履行这一注意义务,帮助原告及时上下自动扶梯,对发生的损害亦应承担过错责任。依据法医鉴定,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原告张林伤后所承受的肉体痛苦和心灵创伤,对今后生活的影响非物质可弥补,其所受的精神损害是客观存在的。为缓和或消除原告精神上的痛苦,应当给予其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告提出继续治疗的费用,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5、,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于2001年5月16日作出判决如下:一、原告张林的医疗费10712元、残疾者生活补助费15687.68元、护理费1106.73元、营养费386.82元、救护费70元、交通费120元、X摄片费20元,合计28103.23元,原告张林自负2810.33元,被告淮阴供销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25292.9元。  二、法医鉴定费300元,原告张林负担30元,被告淮阴供销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70元。  三、被告淮阴

6、供销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张林精神损害赔偿金90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淮阴供销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其认为张林不是消费者、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事故发生完全是因为监护人未尽责任所致,其不应承担责任。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根据所查明的事实,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淮阴供销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所提的上诉理由不足,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于2001年9月7日作出判决:  驳回上诉,

7、维持原判。  二、对本案所涉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的争议焦点有三:一、“自动扶梯”的法律性质如何确定?二、不满四周岁的张林能否成为消费者?三、张林的监护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下面笔者围绕这三个争议焦点从四个方面作粗浅分析:  1、“自动扶梯”的法律性质如何确定?  在经营场所内设置“自动扶梯”供前来选购商品的顾客上下楼使用,自动扶梯是否为被告淮阴供销大厦所提供的一种服务?笔者认为这应视为商家为顾客提供的服务,其理由是:被告系商业经营场所,应属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所指的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被告淮阴供销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经营

8、性的公共场所,其因经营需要而在家电商城内配置的自动扶梯,虽不是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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