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

ID:6771273

大小:33.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1-25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_第1页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_第2页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_第3页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_第4页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111125(颁布时间)20120301(实施时间)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五十六号(文号)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五十六号《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

2、11月25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支持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经国家或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批准立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有关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区域开发和综合利用的活动。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综合开发活动适用本

3、条例。第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应当遵循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坚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农业综合效益。第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农业综合开发县(以下简称开发县)管理制度。开发县是指具备农业综合开发条件、经国家批准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的县(市、区)。开发县的新增、恢复、暂停、取消、退出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 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综合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

4、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应当符合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并同有关行业规划相协调。省、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七条 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领导,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业综合开发的重大事项,做好投资和政策的衔接工作。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

5、管全省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省辖市、开发县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科技、畜牧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综合开发的具体工作。开发县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第九条 省、省辖市和开发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农

6、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项目管理第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项目,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花卉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

7、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农业科学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包括农业优良品种、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第十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二)规模开发,产业化经营;(三)依靠科技,注重效益;(四)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第十二条 开发县的乡(镇)人民政府、中型灌区管理机构等可以向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申报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土地治理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项目区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灌

8、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土地集中连片,有增产潜力;(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有明确的区域范围,项目区集中连片,具备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生态具有明显效果;(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符合区域水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和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直接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水利灌排条件。乡(镇)人民政府在申报土地治理项目前,须经项目区村民委员会采取民主方式征求村民对自愿筹资投劳的意见,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