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之法律保障――以核损害为视角

核安全之法律保障――以核损害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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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安全之法律保障――以核损害为视角【摘要】本文主要分析现有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有关核损害的法律法规,并以核损害为视角对核安全法律保障展开论述,界定了核损害的相关概念、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提出了加强防治核损害的行政体系、完善核损害责任法律体系和赔偿体系的良好建议。【关键词】核安全;核事故;核损害;防治;损害赔偿在能源和环境危机的双重压力下,核电备受青睐。但,核电短短50年的发展史上,一系列的核事故及其导致的核损害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我国核循环工业体系健全,核能发展规模和速度均在世界前列,而且2014年4月,首次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核安全列为其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核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

2、现状是一法七规(以《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为主,辅以七部国务院条例),而且在“一法七规”中有关核损害的条款仅仅只有只言片语,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1国际核损害法律现状――两体系、一补充、再联合两体系:指OECD体系(包括《巴黎公约》和《布鲁塞尔补充公约》)和IAEA体系(《维也纳公约》)一补充:指《1971年海上核材料运输民事责任公约》,对《维也纳公约》和《巴黎公约》关于海上核材料运输的民事责任进行了补充。再联合:第6页共6页1988年通过了《关于适用维也纳公约和巴黎公约的共同议定书》(简称《共同议定书》),将两个公约体系联合起来,扩大了适用范围。上述几个公约都采用了严格责任、唯一责任、

3、有限责任、强制性的财务保证以及单一法院管辖等原则。2国内核损害相关法律现状――三法两批复我国虽己加入1980年《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核事故或核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事故及早通报公约》以及1994年《核安全公约》,但至今仍未加入任何国际上与核损害责任相关的公约。而在国内立法方面,核损害相关法律条文只能参考《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关于高度危险行为的规定、2003年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原则性规定和2010年颁布实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条规定以及国务院下发的两个批复――“86年批复”和“07年批复”。总体而言,我国当前在核安全法律体系中没有专门以核损害为主的法律

4、,相关法律条文在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3核损害相关概念核损害是指核设施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引起的核事故所带来的以辐射污染为主的损害。形式上包括人身、财产以及环境损害。概念中的核设施在国际国内的法律条款中,均界定在民用范围内的核动力厂及其同类设施。第6页共6页而核事故的界定则可以引用《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描述,并参照国际核事故分级表第4―7级(从场外无显著风险―场外风险―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其严重程度是递进的)并以其放射性物质的泄露情况和造成的辐射后果为标准。4核损害责任剖析(1)唯一责任原则:根据国际公约和各国的普遍做法,核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归责为核电的营运者(经营

5、者),其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构成要件:包括1.核设施发生核事故;2.核事故使第三人遭受损害,符合国际核事故分级表中第4-7级的相关标准;3.核事故和核损害存在因果关系。(3)免责事由:核损害责任也存在着几种特殊情况的免责事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条、国务院“07年《批复》”第六条的规定,主要是战争和受害人故意。而第三人责任以及自然灾害不能成为免责事由。5完善我国核损害法律体系和赔偿体系的建议5.1应尽早加入《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CSC)是国际核损害责任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了一种以最小的诉讼负担获得赔偿的方式。其核心是提高核损害赔偿额,促进更

6、高的核安全水平。建议尽快加入该公约:一是可以激励核电发展。明确的法律比含糊其辞的规定更容易让核电的设计、建造、投资、运行各参与方清晰判断得失和风险。第6页共6页二是可以降低诉讼成本,加快赔偿速度,获得满意的赔偿处理。如为《补充公约》成员,其规定的简明性和可操作性均能帮助受损方发起诉讼并获得赔偿。三是可以加强核损害防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5.2应尽快制定《原子能法》或核损害单行法早在1984年我国就首次启动了《原子能法》的立法工作,但由于牵涉部门较多,各利益集团之间存在很大分歧,难以形成共识,立法工作协调难度大,立法启动后不久就陷入停滞状态,而随着政府组织机构的改革和职责新的划分,《原

7、子能法》的立法工作一直处于搁置状态。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核能事业的大力发展,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开展了《能源法》、《原子能法》、《核安全法》、《核电管理条例》等与核安全高度相关的重要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编制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客观现实,不仅要借鉴国际公约和他国立法,还得兼顾国内民、商、环保、行政等众多部门法,法律实务在操作上还需统筹协调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电监会等多个政府部门。可见任务的艰巨和复杂,必将存在一个长期、反复、艰难的过程。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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