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商品数量至少清点2遍,整箱商品的开箱抽检率至少在10%以上。开箱商品100%抽检。验收项目: a) 名烟类: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厂名、厂址、产品标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级、合格证明、成份含量、健康提示、防伪标识判别、烟草准予销售编码等; b) 名酒类: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厂名、厂址、产品标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级、合格证明、防伪标识判别等。 4.2.4 验收时如发现数量、质量等问题,按以下情况处理: a) 实际数量少于订货或配送数量,按实际数量验收; b) 实际数量多于订货或配送数量,多出的数量由收退货联系人汇报店长决定是否收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