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693600
大小:25.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1-22
《职称英语题型及分值以及有效期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2012年职称英语题型及分值一、职称英语考试时间通知职称英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2012年度职称英语考试时间2012年度职称英语考试时间定于3月31日举行。根据2012年职称英语考试时间推测各地区职称英语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将于考前2-3个月陆续进行。二、年职称英语考试科目:2012年职称英语考试科目:职称英语A、B、C三个等级的考试各由6个部分组成,每个级别的考试题型一样、题量相同,但不同级别考试总的阅读量及难易程度不同。考试主要考查应试者
2、理解书面英语的能力。第1部分:词汇选项(第1-15题,每题1分,共15分)考查应试者理解在一定语境中单词或短语意义的能力。本部分为15个句子,每个句子中均有1个词或短语划有底横线,要求应试者从每个句子后面所给的4个选项中选择1个与划线部分意义最相近的词或短语。第2部分:阅读判断(第16-22题,每题1分,共7分)考查应试者识别和判断文章所提供的信息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短文后列出7个句子,有的句子提供的是正确信息,有的句子提供的是错误信息,有的句子的信息在短文中并未直接或间接提及。要求应试者根据短文的内容对每个句子做出判
3、断。第3部分:概括大意与完成句子(第23-30题,每题1分,共8分)考查应试者把握文章段落大意及细节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有2项测试任务:(1)短文后有6个段落小标题,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为其中指定的4个段落各选择一个正确的小标题;(2)短文后有4个不完整的句子,要求应试者在所提供的6个选项中选择4个正确选项分别完成每个句子。第4部分:阅读理解(第31-45题,每题3分,共45分)考查应试者对文章主旨和细节信息的理解能力。本部分为3篇文章,每篇300-450词,每篇文章后有5道题。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从每题所给
4、的4个选项中选择1个最佳答案。第5部分:补全短文(第46-50题,每题2分,共10分)考查应试者把握文章结构、掌握作者思路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文中有5处空白,文章后面有6组文字,其中5组取自文章本身。要求应试者根据文章的内容选择5组文字,将其放回相应位置,以恢复文章原貌。第6部分:完形填空(第51-65题,每题1分,共15分)考查应试者正确把握文章内容,以及在一定语境中准确使用词语的能力。本部分为1篇300-450词的短文,文中有15处空白,每处空白给出4个选项,要求应试者根据短文的内容从4个选项中选择1个最佳答案。职
5、称英语有效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是全国性统一考试,在绝大多数省份成绩只要通过了国家合格线就终身有效,而国家合格线这些年都是60分;若仅通过了各省自己规定的合格线,成绩有效期从1年到终身有效都有,具体看各省的规定。通过全国考试的成绩全国有效,没有地域限制。省职称英语考试是由各省自己组织的补充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对较短,具体各省不一样,同时该成绩仅在本省有效。关于职称英语考试的成绩有效期,各地自行规定,都不相同。通常对于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即长期有效。而对于地区标准的成绩,一般会有一定的附加说明和
6、限制。 各省成绩证书的有效期,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成绩长期有效的: 包括北京,重庆,内蒙,安徽,辽宁(以国家线为准),湖南,广东(以国家线为准),四川,云南。 第二类是通过国家线的,成绩长期有效;只过省线的按本省规定: 包括天津、江西、山东、河南、湖北、贵州(以上各省都是过省线者成绩当年有效),河北(过省线成绩当年有效,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参考范围的,外语(古汉语)考试成绩三年内(从考试当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黑龙江(过省线成绩两年有效),山西(对参加全国职称英语考试成绩未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和需参加医古文
7、、古汉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将继续组织好补充考试,合格成绩的有效期至补考次年年底)职称英语考试。 第三类是成绩有效期比较特殊的: 上海(合格线以国家线为准。过线者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3年); 陕西(过国家线的,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三年。过省线者成绩有效期一年); 新疆(过国家线的,成绩有效期限为五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达到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合格标准者,成绩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甘肃(考试成绩(包括国家合格成绩、省内合格成绩及不合格成绩)有效期自考试当年起计
8、算到第5年年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