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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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颁布单位)20070905(颁布时间)20071001(实施时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文号)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办法经2007年8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二00七年九月五日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大街步行街区,是指东起尚志大街(友谊路至经纬街路段)道路中心线,西至通江街(友谊路至经纬街

2、路段)道路中心线,南起西十六道街、经纬街(尚志大街至通江街路段)道路中心线,北至友谊路(尚志大街至通江街路段)道路中心线和市政府规划确定的防洪纪念塔广场区域。本办法所称步行街,是指中央大街路段及向两侧街路延伸25米的路段和防洪纪念塔广场区域(以设置的隔离设施为界)。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大街步行街区(以下简称步行街区)的管理。对步行街区居民庭院内的管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第四条 本办法由道里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道里区人民政府设置的步行街区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公安、交

3、通、工商、物价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步行街区的管理工作。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第五条 步行街区内的单位、居民和进入步行街区的车辆、人员,应当保护步行街区内的建筑物、各类设施和环境。第六条 对步行街区内的保护建筑,依照国家、省或者市制定的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的规定进行保护和管理。保持步行街区原有的道路线型、空间尺度和有特色的建筑物、市政设施及地面铺装。步行街区内临街建筑高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步行街临街建筑物外部的装饰、装修、灯饰亮化,街道上各类设施的设计与安装位置,应当与中央

4、大街总体环境相协调。步行街临街建筑物外部装修、装饰的规划,应当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论证。步行街区临街建筑物进行外部装饰、装修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装饰、装修前,告知步行街区管理机构。第八条 步行街区内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步行街两侧临街建筑物立面及牌匾的装饰面积、色彩、材料和形式,应当与保护街道、保护建筑相协调,符合步行街区的规划要求。第九条 步行街区临街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按照规定标准对建筑物进行清洗、粉刷或者油饰;出现破损的,应当及时修复,保持原有

5、风貌。步行街临街建筑物粉刷或者油饰,应当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第十条 步行街区中央大街路段内临街建筑物、公共设施上不准设置户外广告。在步行街区其他路段临街建筑物、公共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在步行街区设置牌匾,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人应当在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前,告知步行街区管理机构。第十一条 禁止擅自占用步行街区内的道路、地下通道、楼体通道或者利用临街建筑物门窗从事经营活动。第十二条 步行街区内经有关部门批准配设的休闲区、停车场,由步行街区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第十三条 步行街区内临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

6、当按照步行街区规划要求,设置夜景灯饰设施,并加强对灯饰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保持完好。中央大街临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置的夜景灯光,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应当同路灯同时开启,22时后关闭;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应当同路灯同时开启,21时后关闭。第十四条 经停尚志大街、通江街的公共交通车辆的营运时间,应当与中央大街商服单位营业时间相协调。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搞好调度,保证营运时间。第十五条 对步行街区内的修建工程,应当严格控制占道施工。在步行街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执行工地容貌的有关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做到文明施工。第十六条 禁止占用

7、步行街区内的道路或者绿化用地设置商服等临时用房或者其他设施。城市建设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或者绿化用地的,应当经城市道路或者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占用、挖掘前,告知步行街区管理机构。第十七条 步行街区内的西十二道街至霞曼街、西五道街至红霞街、西二道街至上游街路段,准许车辆通过中央大街。步行街内,除残疾人使用的手摇专用车、手推儿童车和扑救步行街区内火灾的消防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车辆进入步行街区其他街路,应当按照确定的交通标志、标线停放或者行驶。确需进入步行街禁止车辆通行路段内拉运货物的车辆和环卫作业车辆,应当服从步

8、行街区管理机构的管理,在22时至次日6时内进入、驶离。第十八条 公共交通车辆进入步行街区准许车辆通行的路段,应当在指定的站点停靠,不准停车等客。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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