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短期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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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农业大学短期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扩大国际交流领域,保证因公出国(境)工作健康、规范、有效地开展,加快推进建设国际知名、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具有我国北方现代农业特色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和开放式大学的步伐,根据国家关于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培训、访问等公务活动(以下简称因公短期出国),出访期限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二、审批程序1.现职校领导:正职校领导因公出访须由国际交流处拟文,经校党委书记或校长相互签字批准,上报省

2、政府请假、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再由国际交流处报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因公护照、签证等手续。现职副校级领导因公出访须由国际交流处报主管外事校长签署意见以及校党委书记(党务校领导)及校长(行政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国际交流处拟文,并上报省政府请假、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再由国际交流处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因公护照、签证等手续。2.现职处级领导:处级领导因公出访,先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经组织部、财务处审批后,再由国际交流处报校长和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进行政审备案,并由国际交流处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因公护照、签证等手续。3.现职其他在职人员因公出访,经所在

3、单位正职领导或外事分管领导、经费审批部门、财务处、国际交流处、主管校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报送组织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再由国际交流处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因公护照、签证等手续。三、申报材料及因公出访任务的认定1.因公出国(境)人员必须有发自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合格的邀请函件(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详细日程安排及费用负担情况,邀请信和日程安排需打印在邀请方公函纸上,有邀请人签名)和翻译件,国际交流处应根据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出访时间、路程安排、在外停留天数进行审核。2.登录国际交流处网页,下载“教工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填“领导干部

4、因公(短期)出国(境)请假表”。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随导师出国执行任务时,应填“本科生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表”或“研究生因公(短期)出国(境)审批表”。以上表格填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3.因公出国(境)必须事先落实出访经费。如出访所需费用由东北农业大学承担,应附加“出国费用说明”。“出国费用说明”用A4纸打印,并注明科研项目名称、往返旅费及在外费用具体金额(估计)等信息。最后由此费用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及财务处审核后签字,方可有效。4.因公出访必须为学校发展服务,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服务,为提高管理水平服务;应有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实质性交流内容和明确的出访任务。5

5、.因公出国(境)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邀请单位应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6.出访人员从事的公务活动应与其身份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出访身份、不得随意改变出访线路、在外停留天数,不得通过因私或旅游渠道送签。7.参加校外单位组团出访,还需提供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出国任务通知书、出国任务批件、出访日程及费用预算等。8.凡公费出国(境)的团组和个人须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公务。9.出访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单位出访人员的出访目的、任务、经费来源、经费预算、出国时限等要认

6、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经部门或单位分管领导认可后上报国际交流处。10.出国(境)人员在申报过程中,应提交真实有效的邀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因公派出:(1)无明确出访目的和实质内容;(2)出国人员的专业与出访任务不相符;(3)无权出具任务通知书的协会、中心等所组织的访问考察、研讨会、培训等出访申请;(4)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出访执行公务;(5)其他不宜因公出访者。四、出国经费管理1.有出访计划的各单位及个人在每年11月末根据出访任务将下一年的出访计划上报到国际交流处,经由国际交流处整理并上报省财政厅,纳入本年度部门出国外汇预算。  2.年度各单位预算一经确

7、定,原则上不再予以调整。3.因公出国(境)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一般不得改变出访路线、增加出访地点或延长出访时间。4.根据外交部和财政部的文件精神,因公出访团组用汇原则上必须经省财政厅审批。未经办理外汇审批的团组,学校财务部门将不报销出访费用。   5.国际交流处是我校办理外汇申请、审批和核销的归口部门。因公出访团组必须在获得外办出国任务批件后由国际交流处人员协助办理外汇申请及审批手续,到指定部门兑换外汇后出境并在回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外汇核销手续。五、外事纪律1.因公出访人员在对外交往中应坚决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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