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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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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推荐2012届优秀本科弦瞪2011年9月13日一、总则第一条根据《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机制健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择优录取,确保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二、组织管理第三条学院成立推荐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健,副组长:张明义、于广明
2、、宋玲,成员:吕平、刘建秀、苗吉军、祝英杰、许婷华。工作小组组长:张明义,副组长:宋玲,成员:高洁、牛景轶、张继清、褚雪松。第四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的政策、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2)组织、领导土木工程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工作;(3)审查、确定推荐名单;(4)负责本工作细则的解释。第五条教学办和学工办主要职责(1)教学办负责各专业本科生的成绩核定,根据学校《办法》规定,进行本科生推免工作宣传动员,提交推免生材料等与本科生密切相关的具体工作事宜;(2)教学办负责确定
3、各硕士点接收推免生人数、准备复试所需材料、处理面试结果、上报学院推免录取名单等事宜;(3)教学办和学工办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完成推免工作。三、推免生条件第六条基本条件(1)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被推荐者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并被我校录取的同批次应届本科毕业生。(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4)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5)被推荐者本科阶段素质测评中思想品德
4、评议等级为优秀。(6)被推荐者体育成绩达到本科教学要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中成绩无不及格项目。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第七条 学业及综合素质条件(1)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2)前6个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学术型推免生学业成绩排名应列所在专业前20%,专业学位推免生学业成绩排名应列所在专业前50%。以上所指“学业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为平均学绩数。(3)(4)为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提高培养质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
5、出培养潜质的学生(有科技发明、创造、创新成果或获得专利者<已获专利局证书>,或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各类大赛如“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等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骨干成员(排序前三名),或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者,且前6个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50%,经3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通过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亦可推荐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四、名额
6、分配与时间安排第八条本届推免生名额分配到我院为8名,其中学术型4名,专业学位型4名,包含2个外推指标(必须为“211”和“985”院校)。推免工作要求及上交申报材料日程等信息通过土木学院网站、办公区宣传栏公开发布。经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分配比例如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1名,其余7名全部为土木工程专业。第九条推免工作时间安排时间内容实施人9月15日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复试办法);公示各本科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院办9月15日-16日公布符合基本条件学生名单,登记申请意愿,并对其他条件进行核实,通知填写
7、申报材料。学工办9月16日-19日接收申报材料并核对真实性。院办、学工办9月19日确定拟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公示院办9月20日组织拟推免初选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推免承诺书》。学工办9月22日汇总报送推荐材料至学生处,等待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工办10月10日组织校内推免生进行专业复试考核学工办五、录取接收第十条严格依据各项条件要求,在入围申请者中按照先第一志愿后第二志愿、先学术型后专业型的原则确定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及拟录取的专业类别。第十一条学工办组织拟录取的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
8、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推免承诺书》,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经学院审核后报送学生处。第十二条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后确定参加专业复试第十三条 组织专业复试考核,将通过考核的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第十四条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反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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