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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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清单)项目序号条款法律法规等依据法律责任风险等级1.主体资格1.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高风险1.2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

2、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低风险1.3不得擅自变更许可事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较高风险1.4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高风险2.制度要求2.1按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较低风险2.2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较低风险项目序号条款法律法规等依据法律责任风险等级3.人员管理3.1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较高风险3.2不得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三款:

5、吊销许可证。高风险3.3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高风险4.禁止使用此类产品进行食品制售4.1禁止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

6、收的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高风险4.2禁止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项项目序号条款法律法

7、规等依据法律责任风险等级4.禁止使用此类产品进行食品制售4.3禁止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高风险《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8、4.4禁止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4.5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4.6禁止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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