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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新消防规范讲解 一.术语二.总平面三.民用建筑四.建筑构造 一.术语 技术交流1.裙房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附属建筑高层建筑核心筒裙房核心筒塔楼(高层建筑)裙房 技术交流2.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机房/楼梯间/S<=1/4S屋面住宅建筑地下室自行车库储藏室架空层 技术交流3.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4.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性墙体 技术交流5.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说明:1.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2.室内外安全区域:符合规范规定的避难层、避难走道、室外地面、上人屋面和平台(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达地面的设施)、天桥和连廊(仅供通行、不燃材料、与建筑物的连通口采用乙级防火门) 二.总平面 1.街区内,消防车道的中心间距不宜大于160m消防车道 2.设环形消防车道的条件(建筑物沿街长度:X) 3.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民用)确有困难可沿建筑两条长边设置(L1/L2)高层民用建筑>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L1L2XX+Y>220m 4.可沿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的高层民用建筑(该长边应对应建筑消防登高操作面)高层住宅坡地临空高层民用建筑水边临空高层民用建筑 三.民用建筑 建筑分类与旧规范的主要区别:住宅建筑旧规范:高层住宅:10层以上一类:19层以上二类:10~18层新规范:高层住宅:建筑高度>27m一类:>54m二类:>27m<=54m住宅住宅商业服务网点商业服务网点自行车库/敞开地下室 2.民用建筑防火间距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裙房裙房连廊、天桥底部建筑物相邻建筑通过连廊、天桥或底部的建筑物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的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本规范第3.4.5、3.5.3、4.2.1、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3.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高层民用建筑:1500m2(3000m2)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2500m2(5000m2)单、多层民用建筑:2500m2(5000m2)地下和半地下建筑:500m2(1000m2)地下半地下的设备用房:1000m2(2000m2)地下半地下的机动车库:2000m2(4000m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不燃或难燃装修):设在高层建筑内:4000m2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10000m2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2000m2(当营业厅内为餐饮时,防火分区为1000m2,且应与其他营业厅进行防火分隔)核心筒塔楼(高层建筑)裙房防火墙 4.开口部位的防火分区建筑物内的自动扶梯、敞开楼梯间等上下层连通开口时,其防火分区应上下叠加计算,叠加后建筑面积大于5.3.1表的,应划分防火分区。对于本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楼、普通办公建筑,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防烟楼梯间: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封闭楼梯间:1.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2.医疗、旅馆、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多层公共建筑。3.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多层公共建筑4.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多层公共建筑。5.6层以上的其他多层公共建筑 5.中庭的防火分区建筑内设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中庭回廊设自动喷水+火灾自动报警中庭设排烟设施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面向中庭的店面采用1.0h的防火隔墙;或隔热性+耐火完整性1.0h的防火玻璃;或耐火完整性1.0h的非隔热防火玻璃+喷淋保护;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卷帘。与中庭相同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ABAB 6.地下和半地下商业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米的地下和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3h)、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进行分隔成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万平米的区域。总建筑面积:包括营业面积、储存面积及其他配套服务面积若这些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只有以下4种方式可以连通:(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2)防火隔间。(3)避难走道。(4)防烟楼梯间 (1)下沉式广场分隔区域1分隔区域2分隔区域3W:不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宽度开口设置百页时,百页的有效排烟面积按百页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2)防火隔间分隔区域A分隔区域B (3)避难走道分隔区域A分隔区域B分隔区域A分隔区域BFM甲FM甲FM乙FM乙FM乙FM甲 (4)防烟楼梯间分隔区域A分隔区域B 7.商业步行街底层平面 7.商业步行街二层及以上平面剖面 8.平面布置(1)除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附属库房严禁设甲、乙类火灾危险品。(2)一、二级耐火等级商店建筑、展览建筑不应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仅B1/B2)(3)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当设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只能设在首层、二层或三层;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单、多层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儿童活动场所: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等老年人公共活动场所。(4)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室;病房楼内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2h防火隔墙,墙上采用乙级防火门,走道上采用常开乙级防火门。 8.平面布置(5)剧场、电影院、礼堂:若设在民用建筑内,至少应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同时应满足:a.采用2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b.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若四层以上,则观众厅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c.设在地下半地下时,不应在B3以下,宜在B1.(6)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满足以上:a、b、c的要求,但没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8.平面布置(7)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含卡拉OK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桑拿浴室(不含洗浴部分、网吧等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a.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布置在B1层时,B1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b.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二层、三层的靠外墙部位。c.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d.布置在地下(B1)和地上四层以上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e.厅室之间及与建筑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2h防火隔墙和1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以及与其他建筑部位分隔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8.平面布置(8)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住宅与非住宅部分: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1.5h的楼板(高层建筑为2.0h)完全分隔。上下开口的防火措施:H=1.2m实体墙(喷淋为0.8m)或出挑W=1.0m防火挑檐或H=1.2m(0.8m)防火玻璃(高层1.0h完整性/多层0.5h完整性)b.住宅与非住宅部分:安全出口与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包括为住宅服务的车库:地上独立;地下分隔)c.住宅和非住宅部分: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该建筑的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安全疏散: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布置和设置要求。室内消防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他防火设计:与邻近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消防电源的负荷等级、住宅部分疏散楼梯间内防排烟系统 8.平面布置(9)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a.住宅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1.5h的楼板(高层建筑为2.0h)完全分隔。上下开口的防火措施:H=1.2m实体墙(喷淋为0.8m)或出挑W=1.0m防火挑檐或H=1.2m(0.8m)防火玻璃(高层1.0h完整性/多层0.5h完整性)安全出口与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同前面(8)的住宅与非住宅部分)b.商业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c.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该层应设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d.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按本规范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室内楼梯按水平投影的1.5倍) 8.平面布置(10)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a.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下、左、右等贴邻。(柴发同)b.应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在地下二层或屋顶,若设在屋顶,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柴发:宜布置在首层、地下一、二层c.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d.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2.0h的墙和1.5h的楼板+甲级防火门、窗。(柴发同)e.锅炉房内的储油间:储量不应大于1m3,用3.0h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与锅炉房分隔。(柴发同)f.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2.0h防火隔墙。g.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 8.平面布置(11)供建筑内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其储罐应布置在建筑外,并应符合:(丙类:闪点>=60°C的液体、可燃固体)a.总容量<=15m3,且直埋于建筑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m范围内的建筑外墙为防火墙时,储罐与建筑的防火间距不限。b.总容量>15m3,按本规范4.2.1表规定。(12)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 9.安全疏散和避难(1)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2)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窗应向外开启。(3)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4)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候梯厅采用2.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5)公共建筑内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电梯候梯厅,不宜直接设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6)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出挑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9.安全疏散和避难(7)设置一个安全疏散出口+一个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条件(同时满足):a.非人员密集场所b.建筑面积<=500m2c.不超过30人d.埋深不大于10m(8)设置一扇疏散门的条件:a.建筑面积<=2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b.建筑面积<=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半地下房间。c.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型走道两侧,建筑面积<=120m2建筑面积<=75m2(医疗、教学建筑)建筑面积<=50m2(托儿所、幼儿园、老年建筑)d.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2且疏散门净宽不小于0.9m房间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疏散门的净宽不小于1.4m。e.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建筑面积<=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 9.安全疏散和避难(9)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详见表5.5.17a.开敞式外廊:+5mb.房间门至开敞楼梯间:安全出口之间:-5m,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2m。c.建筑物内全部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25%d.当a和b同时满足c时,应先c,再a或b。e.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按袋形走道有关距离确定(可享受a、b、c)。f.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室内任一点至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距离:30m(喷淋:+25%=37.5m),其中,疏散门仅可以通过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连接安全出口(喷淋:12.5m) 9.安全疏散和避难g.关于T型走道的疏散距离问题:(1)a=4层和地下>10m的建筑:1.0m/100人b.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地上: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该层以上各层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计算;地下:反之。c.有固定座位的场所,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d.展览厅的人员密度:0.75人/m2e.商店疏散宽度的计算:先根据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按表5.5.21-2(人员密度人/m2)计算出人数(按营业厅建筑面积3000m2为界,小的宜取上限值,当建筑规模较大时,可取下限值),再按5.5.21-1计算出需要的疏散宽度(基本都是1.0m/100人)营业厅建筑面积:包括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有防火分隔且独立疏散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营业厅的建筑面积。 9.安全疏散和避难 9.安全疏散和避难 9.安全疏散和避难f.商店公共走道的最小净宽:主要通道:两侧商铺:4.0m(且不小于通道长度的1/10);单侧商铺:3.0m(且不小于通道长度的1/15);次要通道:两侧商铺:3.0m单侧商铺:2.0m后勤通道:1.8mg.超市的人员密度:1.35m2/人,有小推车的:1.7m2/人h.商店内楼梯的最小净宽、踏步的尺寸:公用楼梯:1.4m(踏步:280x160)专用疏散楼梯:1.2m(踏步:260x170)。i.大型商店(>20000m2)的营业厅设置在5F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2个直通屋面平台的疏散楼梯间。屋顶上无障碍物的避难面积不宜小于最大营业层建筑面积的50%。 9.安全疏散和避难(16)避难层(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a.第一个距地50m,以上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b.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c.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宜按:5人/m2。d.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e.避难层可兼做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易燃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与避难区的防火隔墙:3.0h设备间和管道井与避难区的防火隔墙:2.0h设备间和管道井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开的,与避难区的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9.安全疏散和避难如图:A?B?C?正确选择是:首选A确实做不到的情况下,选B 9.安全疏散和避难如图:R为避难间,可否?正确选择是:不可以,避难间的要求等同于避难层。只能与设备机房设在同一层。不可与功能用房合用。另:避难区(间)内应设置消防设备贮藏间 10.住宅建筑(1)记住几个高度数据:21m/33m(楼梯间的类型),27m/54m(安全出口的数量)。a.H<=21m:可采用敞开楼梯间,若与电梯相邻布置,则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但若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b.21m33m: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每层开向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三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需设置消防电梯)d.H<=27m(多层住宅):每个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2个。e.27m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2个;若每个单元设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直通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若不能,则应2个安全出口。f.H>54m(一类高层住宅):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10.住宅建筑(2)住宅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按表5.5.29。a.户内任一点至户门的距离:表5.5.29中袋形走道的距离(多层22m/高层20m)b.户门和安全出口的最小净宽:0.9m。c.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净宽:1.1m。d.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的疏散楼梯,当一边设置栏杆时,楼梯净宽:1.0m。e.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应设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参见公共建筑。f.H>54m(一类高层住宅):每户应有一间房间:靠外墙并有可开启外窗(外窗耐火完整性1.0h)+内外墙体耐火1.0h+乙级防火门。 四.建筑构造 1.防火墙(3.0h)(1)应设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的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2)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地面基层。(3)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若为可燃或难燃,则防火墙还应突出0.4m以上。(4)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在转角处,确需设时,内转角两侧门窗洞口的距离不用小于4m,若设乙级防火窗,可不限。 防火隔墙(2.0h)建筑下列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2.0h的防火隔墙或乙级防火门窗(确有困难时可用防火卷帘):(1)民用建筑内的附属库房,剧场后台的辅助用房。(2)除居住建筑套内的厨房外,宿舍、公寓及其他建筑内的厨房。(3)附设在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4)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通风空调机房(甲级防火门)、变配电室(甲级防火门) 3.上下开口(1)住宅建筑外墙上下开口之间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0m,或设突出墙体0.6m的隔板。(2)公共建筑外墙上下开口之间实墙体(或高层1.0h、多层0.5h的防火玻璃):1.2m或0.8m(喷淋),或出挑1.0m宽不小于开口的防火挑檐。(3)如右图,AorB?AB 3.上下开口AB 3.上下开口超高层玻璃幕墙目前消防评审的要求:F不可以CDEF 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1)楼梯间应能天然彩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的门、窗、洞口的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2)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或其他障碍物。(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卷帘。(4)封闭楼梯间若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时,应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直接在楼梯间内加压)或采用防烟楼梯间。自然通风的要求:楼梯间:每5层的开窗净面积不小于2m2。(5)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可以采用双向弹簧门。(6)防烟楼梯间:前室:公建6.0m2;住宅4.5m2.合用前室:公建10m2;住宅6.0m2。 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7)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外窗/送风口以外的其他门、窗、洞口(住宅的楼梯间前室除外)a.对于住宅建筑,电缆井和管道井的检查门可以开在前室或合用前室内,但应采用丙级防火门。b.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每层开向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三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8)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9)地下半地下室的室内外高差大于10m或地下3层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室的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余可采用封闭楼梯间。(10)地下室的疏散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2.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确需在墙上开门的,应采用乙级防火门。(11)建筑的地下和地上的疏散楼梯间不应共用,确需共用时,要求在首层通向地下部分采用2.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上和地下完全隔开,并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12)建筑内的公共疏散楼梯,其两梯段及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13)室外疏散楼梯:a.栏杆高度>=1.1m.b.楼梯净宽>=0.9mc.倾斜角度<=45°e.平台:1.0h;梯段:0.25hf.通向室外疏散楼梯的门:向外开启的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梯段。g.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门、窗、洞口。 5.疏散门(1)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2)民用建筑的疏散门:向疏散方向开启;不能采用推拉门、卷帘门、转门、折叠门。a.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疏散门开启方向不限。b.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c.开向疏散楼梯或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式,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e.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安装顺位器)f.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g.设置在变形缝处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保证防火门开启时不跨越变形缝。(3)防火门(GB12955-2008):A类(隔热)、B类(部分隔热)、C类(非隔热)甲级防火门:A1.5;乙级防火门A1.0;丙级防火门:A0.5 6.防火卷帘(1)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2)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的功能。(不能水平侧卷)(3)防火卷帘:耐火完整性+隔热性不需喷淋;仅耐火完整性+喷淋保护 7.建筑保温(1)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使用场所:a.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b.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c.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d.高度大于24m,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e.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的: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和部位。(2)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A级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8.消防电梯(1)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a.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b.一类高层和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c.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半地下建筑。(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3)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前室宜靠外墙,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30m的通道通向室外。(4)前室面积:6m2;合用前室面积:10m2(5)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的电梯井和机房之间应采用2.0h的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6)消防电梯要求:每层停靠、载重不小于800kg、首层至顶层<=60s、消防电梯轿厢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9.直升机停机坪1、规范要求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停机坪,距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不应小于5.0m。(2)建筑通向停机坪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出口宽度不宜小于0.90m。(3)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4)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5)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航空管理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9.直升机停机坪2、直升机种类机型:AC313(直-8F100)旋翼直径:>18米机型:直-11旋翼直径:10.69米 9.直升机停机坪2、直升机种类机型:直-9旋翼直径:11.68米 机型:直-15旋翼直径:未公布机型:米格-17旋翼直径:21.3米机型:米格-171旋翼直径:21.29米机型:黑鹰S-70C(UH-60)旋翼直径:16.36米 2、着陆坪(1)形状可为圆形或方形(2)尺寸(边长或直径):旋翼直径的1.5倍(3)外围安全区不小于3m(4)目前国内常见尺寸:25m--30m直径或边长(5)标志:见右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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