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494103
大小:33.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8-01-15
《设计艺术学院工作室管理与考核制度(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设计艺术学院工作室管理与考核制度(试行)一、管理原则1、学院工作室为学院公共资源,为全院师生服务;2、学院工作室是教学、科研机构,为学院人才培养服务,为学院学科建设服务:3、学院行政领导不占用任何工作室资源。二、工作室申请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教授、副教授;2、有博士学位,或有在研省部级及其以上课题的讲师;3、近五年内有省部级前三、国家级前六的获奖作品的在职教师;4、近五年内进校经费年均10万元的在职教师;5、近五年内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前三、国家级前六奖项的在职教师;6、近五年内指导学生在省部级及其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在职教师;三、工作室场地范围1、1#教学楼(35
2、0㎡):1202(73.71㎡)、1203(49.14㎡)、1204(24.57㎡)、1205(49.14㎡)1206(28.084㎡)、1207(24.57㎡)、1208(24.57㎡);1310(49.14㎡);裙楼2层A-205(24.57㎡)。2、城南公共实验中心(374㎡):104(23.76㎡);206(114.75㎡)、301(23.76㎡)、302(23.76㎡)303(47.52㎡)、305(65.34㎡);3、其他用房:依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学院核实。四、考核目标工作室考核,三年为一个整体考核周期,但每年度按标准平均值进行考核;工作室需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3、:1、三年内完成省部级及其以上课题1项;2、三年内培养硕士研究生2名,或指导优秀毕业设计2名3、三年内获得省部级前三、国家级前六的奖项2项;4、三年内进校经费不低于30万元;5、三年内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前三、国家级前六奖项2项;6、三年内指导学生在省部级及其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7、三年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CSCD、CSSCI等)2篇。一、考核标准1、合格标准:满足以上条件3项(30㎡以下满足2项,60㎡以上满足4项),或某项成绩突出者可减少条件1项;可延长一个使用周期(三年一个周期),继续按考核标准考核;2、优秀标准:满足以上条件5项(30㎡以下满足4项),或某项成
4、绩突出者可减少条件1项;可奖励一年使用;一年后延长一个使用周期,继续按考核标准考核;3、不合格标准:没有完成合格标准;不延长使用,且需上交公共资源的使用费用,费用按以下标准实行:面积(㎡)20-3030-4040-5050-6060-7070-8080-9090-100100-120费用(元/月)400500600700800900100012001600注明:1、成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鉴定;2、本制度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和系主任会议通过后实施。长沙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15年10月10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