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北京市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接收北京市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

ID:6482651

大小:47.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1-15

关于接收北京市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_第1页
关于接收北京市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_第2页
关于接收北京市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_第3页
关于接收北京市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_第4页
关于接收北京市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接收北京市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接收2008年北京市外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2008年度毕业生接收工作的要求,按照“总量控制,专业对口,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我区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08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08年3月24日至5月31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受理申报。 二、受理地点     海淀区人事局二层服务大厅毕业生接收窗口     地址:海淀区苏州街乙29号(中关村人才市场) 三、办公电话     

2、业务咨询:62624511(62624515、62625352)转206     软件技术支持:86271619 四、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按照下达的控制数,与拟接收的毕业生达成接收意向后,签署《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详见附件3),并于2008年4月30日前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http://jygl.bjbys.com(点击进入),使用说明详见系统帮助),注册单位基本信息,选择申报渠道(主管单位为“海淀区人事局”),如实填写毕业生个人信息,详细填报毕业生引进理由(一般不少于200字),经核对确认后,提交海淀区人事局进行复核。我局复核通

3、过后,提交北京市人事局审批。     市人事局对提交的毕业生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对初审同意引进的毕业生名单通过网络予以反馈。各用人单位得到反馈结果后,对照名单按要求组织纸质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由我局报送市人事局复核。复核合格的,由市人事局出具正式的接收函(一式两份)。说明:(1)用人单位在收到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后,可与毕业生签署“三方就业协议”,办理《就业报到证》。接收函一式两份,一份送交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留存,另一份待办理落户手续时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已通过审批而又明确表示不报到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将其接收函交还我局并附有关情况说明。(2)如用人单位在2007年11

4、月9日8:30起至2007年11月20日17:30期间,根据《海淀区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海淀区毕业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成功完成需求填报工作的,则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时,其用户名和密码与上次使用“海淀区毕业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时的相同。 五、工作要求1、各用人单位的申报渠道应单一规范,不得多头申报。按照“谁申报,谁接收”的原则,要求毕业生实际接收单位应与申报单位完全一致,不得以单位上、下级部门或同系统内其他单位的名义申报。批准引进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均应落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中。没有集体户口的单位不具有接收非北京生

5、源毕业生的资质。2、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下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控制数内(控制数可通过“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进行查询(点击进入)),申报办理接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填写规范(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3)。凡报送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不符的,均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上报审批。3、各用人单位不得同已与北京市各乡镇签订了《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京郊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劳动合同书》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附件12008年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范围和条件一、引进范围接收引进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仅限于统招统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6、。毕业生身份以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毕业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为准,其他各类报到证均不能作为毕业生身份的依据。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不在引进范围。二、引进条件引进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应届毕业并正常参加2008年就业派遣;3、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4、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限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毕业生;双外

7、本科生(即非北京生源、非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的本科生)、独立学院毕业的学生均不在引进范围内;5、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市区内各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应引进硕士以上学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6、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其中,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还应符合北京市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7、毕业生原则上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考试)。参加改革后四级考试的,成绩应在425分以上(含)。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毕业生,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其外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