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

ID:6445499

大小:4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1-14

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_第1页
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_第2页
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_第3页
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_第4页
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提前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探析发布时间:2009-11-2116:13:41作者:吕国华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各地政府经常以公共利益为名提前收回已经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之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否需要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如何补偿?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法律课题。然而,我国土地市场法律体系仍然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之中,现有法律对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进行了规范,但规范得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甚至法律规范之间相互冲突,致使出让人和受让人要么无所适从,要么矛盾不断,难以取得一致意见。各地政府在土地补偿问题上态度各异,乱象丛生,既不利于维护

2、我国土地法治的统一建设,也不利于土地市场的科学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新一轮发展周期,在这一过程中,势必将有更多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以公共利益之名提前收回。如何在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上平衡各方利益,既保障法律得到正确贯彻实施,又有利于土地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笔者试图在解决这一问题上进行有益的探索。一、从一个案例说起2008年10月,笔者接受某市民陶先生的委托,代理其与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的法律事务。陶先生受让的土地上有上千平方米的建筑物,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地上物拆迁。隶属于该市国土

3、资源局的土地储备机构在给予陶先生房屋补偿款时明示不包含土地补偿款项,有关出让土地补偿问题另行解决。该市国土资源局提前收回出让给陶先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却拒绝给予陶先生任何土地补偿,认为房屋补偿款已经包含了土地补偿。在陶先生据理力争并委托律师进行交涉的情况下,该市国土资源局虽然同意给予土地补偿,但是只同意给予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并称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规定给予补偿的。二、走出补偿问题的误区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究竟是否需要补偿,如何补偿?在这一问题上,众说纷纭。我国各地政府在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实践上也是乱象丛生

4、:有的地方只对土地使用权人的房屋给予补偿,拒绝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有的地方同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但是认为土地使用权补偿已经包含在被征收房屋补偿中;有的地方同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但以退还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为限;有的地方同意在退还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的同时,给予同期银行利息;有的地方对剩余年限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进行市场价评估,根据评估价给予补偿;有的地方根据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给予适当补偿;有的地方将土地使用权补偿纳入房屋补偿中,认为所谓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就是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时考虑的“区位”因素。有的地方缺乏这方面的统一规定,是否给予补偿,给予多少补偿,因人

5、而异,因事而异,完全由出让人单方面决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笔者认为,为了公共利益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补偿。补偿数额应当根据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提前收回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房屋拆迁的,土地使用权补偿应当包含在被拆迁房屋补偿中,作为被拆迁房屋补偿的一部分。出让人在就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补偿的基础上,向土地使用权人退还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三、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我国多部法律对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作出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有的彼此冲突,成为我国收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方面矛盾频发的制度诱因之一。《物权法第

6、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我国《物权法》将退还相应的出让金和补偿问题作出了区别性规定,退还出让金不等同于依法补偿,而是在依法补偿的基础上再退还出让金。但是,我国不少地方政府认为,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只需要退还相应的出让金即可,不需要再进行补偿。我国《物权法》规定出让人需要退还出让金给受让人,同时规定了对受让人在土地使用权之上的不动产也要依法补偿,而对不动产补偿本身应当依法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由此可见,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

7、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至少享有三个方面的权益:(1)对地上不动产的补偿;(2)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3)要求退还相应的出让金。只不过,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对地上不动产的补偿统一以对地上不动产补偿的形式出现。如此一来,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就表现在两个方面,对地上不动产的补偿和退还相应的出让金。分析到这里,我们就不难理解了,为什么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不是指退还相应的出让金,也不是可有可无,而是隐含于地上不动产补偿之中真实存在着。至于被拆迁房屋补偿估价应当包含土地使用权补偿估价和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款应当包含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家标准房地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