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

安徽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

ID:6439874

大小:272.50 KB

页数:82页

时间:2018-01-14

安徽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_第1页
安徽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_第2页
安徽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_第3页
安徽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_第4页
安徽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安徽省政府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1.安徽省建设企事业单位出省介绍信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在本地区承揽业务的外地建筑企业实施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建立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与各省级平台相对接,统一公开各地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行为信息。第六条: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应当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企业

2、基本信息。二、承办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建厅窗口(行政审批办公室)三、服务对象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四、申请条件821.工商注册地在皖的住房城乡建设企事业单位,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2.在本省范围外申请出省承接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五、申报材料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企业出省转介申请表。六、服务流程1.申请人登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点击“服务”—“协同办公”—“网上行政服务系统”栏目,注册用户,填写《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企业出省转介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窗口。2.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窗口对

3、企业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的,提交至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3.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4.经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出省介绍信。七、办理时限即办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建厅窗口电话:0551-62999764,0551-62999765,0551-62999767822.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换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

4、号):二、已取得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换发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四、申请换证的一体化一级资质企业,应先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换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承办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建厅窗口(行政审批办公室)三、服务对象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四、申请条件具有资质的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且资质证书在许可期限内。五、申报材料1.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由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信源系统)生成的《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企业基本信息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加盖企业公章

5、)。823.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窗口出具的介绍信。申请换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的申报材料,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相关规定执行。六、服务流程1.申请换证企业登录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填报相关资质信息并上传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申请换证企业持申报材料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办理换证手续。申请换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的办理程序,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相关规定执行。七、办理时限即办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建厅窗口电话:0551-62999764,0551

6、-62999765,0551-6299976782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专业资质乙级、丙级以及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证书增补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第二十条:企业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

7、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二、承办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建厅窗口(行政审批办公室)三、服务对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四、申请条件具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82五、申报材料(一)增加副本和换证1.《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一式1份;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换证申请需携带证书副本原件。(二)遗失补办1.《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一式1份(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3份);

8、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遗失声明或省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六、服务流程1.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省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