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稿)

广东省××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稿)

ID:6430896

大小:101.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1-13

广东省××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稿)_第1页
广东省××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稿)_第2页
广东省××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稿)_第3页
广东省××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稿)_第4页
广东省××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稿)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省××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及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财政分局、地税分局、安全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根据《东莞市贯彻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实施方案》(东府〔2017〕89号)第二条第(三)款第13项:“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在浮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阶段性下浮,2018年全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降43.8%。”工作要求,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

2、保险条例》及省厅关于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的指导文件,现将落实相关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工伤保险参保企业(除建筑业企业等按项目不记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外)均按《东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见附件)执行。(二)2017年12月当月全市所有工伤保险参保企业(除建筑业企业等按项目不记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外)工伤保险费率参照《东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执行,考核年度为10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自2017年12月1日起,

3、全市所有工伤保险参保企业(除建筑业企业等按项目不记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外)的工伤保险费率在按上述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调整的基础上,再统一阶段性下调30%,即按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核定后工伤保险费率的70%征收。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月日10附件:东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发挥工伤保险费率的杠杆作用,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

4、例》和《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筑业等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指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执行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两个自然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情况等因素,确定本浮动周期内其工伤保险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在上两10个自然年度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核定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

5、用(不列入考核范围的待遇费用除外)占该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不列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的考核范围:(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费用;(二)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发生的费用;(三)职工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发生的费用;(四)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发生的费用;(五)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

6、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发生的费用;(六)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用人单位老(原)工伤人员发生的费用;(七)在上两个自然年度前已核定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费用。第五条10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具体费率档次见附表)。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得低于本市一类风险行业

7、基准费率。第六条本市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周期为两年,首次浮动费率执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首次浮动费率考核周期为从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今后以此类推。用人单位再次进行费率浮动时,仍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用人单位首次参保且实际缴费不满24个月的,不参加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仍执行行业基准费率。用人单位非首次参保且实际缴费不足24个月的,按照其实际缴费月份计算工伤保险支缴率。第七条经办机构按照以下情形综合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档次:(一)工伤保险支缴率  1.工伤保险支缴

8、率为零的,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下浮二档;  2.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零且小于等于50%的,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下浮一档;  3.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的,其费率执行所属行业基准费率;10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