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

ID:6424912

大小:37.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1-13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_第1页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_第2页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_第3页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_第4页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出口货物视同内销相关账务处理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货物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主要包括: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以上5种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应税情况、流转环节、申报期限

2、不同,出口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与企业类型进行相应的税额计算与会计处理。 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科目  对于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核算明细科目,主要涉及以下4项: 一是“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业务的收入,冲减所对应的出口外销收入。  二是“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业务的成本,冲减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转出的部分税额。 三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通过此科目调整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减。 四是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通过此科目调整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减。 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税额计算与会计处理 一、一般贸易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核算 一般贸易方式下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核算,应根据出口企业类型不同,划分为生产与外贸两种情况,其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1.生产企业 对于生产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账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中进行负数录入

4、,以冲减调整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如果生产企业已按规定将计算的征、退税率之差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还应冲减并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如果已办理出口退税的,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中,通过冲减出口销售收入来计算调整当期的免、抵、退税额,然后按规定视同内销征税。 例如:2010年4月,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属于C类出口企业)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收齐前期已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在当期按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自行计提了销项税额。该批货物的出口额为117000元(换算为人民币的价格),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假设4月无出口业务发生,因此冲减成本不涉及与当期发

5、生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合并计算。会计处理如下: (1)冲减原出口销售收入,增加内销销售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17000÷(1+17%)×17%=17000(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17000。 (2)冲减销售成本。 前期已作账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17000×(17%-13%)=468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视同内销 4680(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6

6、80(红字)。 对于需要冲减的结转成本,可以在月底时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合并计算。如果经计算对于当月累计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为负数时,按红字处理,正数时按蓝字处理,累计数的来源可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免抵退汇总申报表》中产生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列。 2.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处理与生产企业基本相似。如果是已按规定将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的税额转入成本科目的,应冲减并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如果是已经办理了出口退税的,应向税务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再按视同内销征税,并将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的金额转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同时凭税务机关出具的

7、《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进行抵扣。 例如:某市进出口贸易公司2009年6月20日购入一批男士服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计税金额为100000元,税额为17000元,并按时办理了发票认证手续。该货物于6月25日全部报关出口,出口额为120000元(换算为人民币的价格),月底均作了相应的账务处理。但是,由于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收齐出口货物报关单,无法实现退税申报,企业在10月按视同内销作了转账处理,同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了《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该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6%。会计处理如下: (1)

8、10月按内销征税时,冲减外销收入,同时确认内销收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