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ID:6412225

大小:36.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1-13

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_第1页
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_第2页
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_第3页
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_第4页
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4〕9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4〕54号)精神,推进我市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市工信委、市商务委每年在各不超过25000万元内根据实际申请预算资金,用于培

2、育电子商务企业、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和行业应用,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的专项资金。第三条市工信委、商务委(下称“市业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共同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一)市财政局负责将资金纳入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审核拨付专项资金,配合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8-(二)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具体管理,编制并申报专项资金预算;分别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专项资金商贸流通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年度扶持方向、重点

3、和下达资金计划;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资金分配、报批、项目实施管理以及验收;负责专项资金安全、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正公开、规范管理、统筹安排、强化监督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第二章扶持范围和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联合体)、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

4、管理人员。企业法人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三)符合当年度电子商务扶持政策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第六条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一)商贸流通领域:1.电子商务企业模式创新或升级改造项目,包括电子商务企业商业模式创新项目。-8-2.电子商务集聚区(基地、孵化园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3.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项目,包括零售、贸易、会展等商贸服务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销售渠道项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项目、农村电子商务项目;4.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上市企业奖励;5.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项目,支持信用

5、、认证、物流、第三方支付、电商代运营、培训、咨询、标准化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项目。6.市委、市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项目。(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1.制造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和开拓市场(包括自有平台或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项目;2.制造业电子商务协同项目,包括制造企业采、产、供协同电子商务信息平台项目,制造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定制生产与智能制造等项目,制造业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创新发展项目;3.工业电子商务试点区和电商创业孵化区(含集聚区、产业园、创客空间等)项目;4.制造企

6、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奖励;-8-5.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包括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项目,面向制造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第三方支付、电商代运营、电商技术支撑、移动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6.市委、市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项目。第七条专项资金可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用。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一)财政补助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

7、0%。(二)以奖代补1.对经认定的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2.在境外新上市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300万元扶持;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电子商务企业,以及在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新发行债券的电子商务企业,结合市有关金融政策,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补贴。如市金融部门已对其给予奖励,本专项资金不予重复安排。-8-3.对申请时已建设完成且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安排的资金,项目单位应主要用于自主创新、技

8、术改造、品牌创建与保护、开拓市场、人才培育等生产经营活动,也可自主奖励给企业经营决策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用于奖励个人的资金不超过奖励资金15%。(三)贷款贴息对通过金融机构借款筹集资金的项目,根据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原则上贴息额不超过利息额30%,贴息期限最多不超过两年,单个项目的贴息额度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第三章项目申报和核实第八条 专项资金原则上按照属地申报,由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在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的专项资金管理统一平台申报,并将申请资料分别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