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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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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核决权限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资金支出安全,并能尽量减少审批程序,特制定该《核决权限与程序制度》。第二章财务支出审批程序第二条短期投资的核决权限。短期投资统一由股份公司对外开展,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许从事任何短期投资行为。对于50万元以下短期投资款项的支付由总经理、总会计师联签,财务部经理负责付款,50万元-2000万元的短期投资由总经理会议决定,报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核准。2000万以上的短期投资必须由董事会决
2、议后实施。第三条生产性支出。在既要满足生产的正常需要,又要在库存合理的前提下,总务部根据签订的购货合同和月初经分店总经理审批同意的用款计划,购买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用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生产用物资。一般情况下采取货到验收付款,根据发票和入库单由总务部经理签字,各分店总经理批准,各分店财务分理部主管复核后方可报销(在预算范围之内)。第四条非生产性开支。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股份公司本部:办公用品、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置,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管理,各实体部门不得自行购置。否则费用自理,不予报销。办公室根
3、据部门批准的申请计划组织购置,办公室主任签字、总会计师签字后方可报销。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原则上各分店(或分公司)专设的采购部门统一购置,并由仓库管理。采购部根据分店(或分公司)总经理批准的的采购计划统一购置,最终由分店(或分公司)总经理、财务分理部签字后方可报销。第五条长期投资统一由股份公司本部开展,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许从事任何长期投资行为。对于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即可投资;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投资方案必须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投资金额在2000
4、万元以上的,必需召开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第六条在建工程项目开支。公司下属各部门(包括下属分店、分公司及子公司)在投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时须遵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拟新建或改造项目的职能部门要对拟投资项目提出立项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下属各店为店总经理批准),即可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而后由项目小组(由各分店或子公司的总经理、财务分理部主管、资产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及公司财务部组成)进行集体讨论,讨论通过并会签后根据拟投资项目概算总额与公司所规定的核准权限呈报不同的职能部门审议通过后,再
5、行实施,具体核决权限如下:3万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必须由各分店总经理、财务分理部主管、本部基建工程部及资产管理部组成的项目小组会签后即可实施。3-50万元的在建工程项目还必须在上述小组会签后报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总会计师联签。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上述会签及联签后,还必须由董事长签署后才能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合同规定,按工期进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时,由客户写出申请,项目小组和设备管理部门签署意见,财务部审核,其款项的支付,3万元以下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总经理签字,3万元至50万元应由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超过50万元时,
6、还应报董事长核准。在建工程尾款(工程尾款不得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0%)的结算须在审计部门审计及监理部门出具监理报告后,才能付清全部价款。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及通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制度。下属各分店(或分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在预算范围之内,如果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5000元以下,则由各分店(或分公司)拟使用部门提出购买申请,报各分店(或分公司)的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决定是否购置,而后报各店(或分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购买;对于
7、单位金额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在履行上述程序后,报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后方可购置报销;对于单位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在前述审批基础上,必需由董事长审批和加签。股份公司本部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在预算范围之内,如果购置的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5万元以下,则由拟使用部门提出购买申请,报设备主管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决定是否购置,而后总经理审核审批,最终必需由总经理和总会计师联签后方可购置报销;对于单位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在前述审批
8、基础上,必需由董事长审批和加签。第八条通讯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日常费用报销程序。具体报销标准见各具体费用管理办法。关于股份公司本部报销的审批权限:对于一次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财务部部长审核批准;1000元以上至1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核批准;1万元以上至3万元,必需由总会计师和总经理联签;超过3万元,则必需由董事长加签。第九条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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