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

安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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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共19项)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单位意见备注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行政许可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2.《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

2、70号)第十五条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参与发改、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并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部分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质量认可。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易地建设申请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因地形、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在办理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县人防办保留2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或者少于规定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处罚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或者少于规定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

4、建或者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可以并处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但总额不得超过十万元。县人防办保留93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和质量标准修建人防工程;擅自拆除、报废人防工程;拆除人防工程拒不补建;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

5、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五)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六)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七)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

6、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拆除、报废人民防空工程,或者擅自改造、损坏人民防空工程,危害其安全和防护效能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县人防办保留4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未按人防工程战术、技术标准设计、施工和监理;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人防主管部门审查的处罚行政处

7、罚《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防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未按人防工程战术、技术标准设计、施工和监理的;(二)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人防主管部门审查的;(三)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四)建设单位未经人防主管部门质量认可将人防工程交付使用的;(五)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人防工程有关资料提交人防主管部门存档的。违

8、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县人防办保留95修建防空地下室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未经人防主管部门质量认可将人防工程交付使用的处罚行政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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