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2)

ID:6353845

大小:39.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1-1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2)_第1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2)_第2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2)_第3页
资源描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2)》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为规范挂牌公司股票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办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一、挂牌公司如存在《业务规则》所列的需进行暂停转让或恢复转让申请情形的,应与主办券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监管员进行预沟通,以统筹协调好暂停转让或恢复转让业务办理的时间。二、挂牌公司填写《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主办券商审查。三、主办券商审查无误后,最迟应于T-4日(T日为暂停或恢复转让生效

2、日,且为转让日)下午15点前将加盖主办券商公章的《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同传真(传真号:010-63889674)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电邮地址:ywbl@neeq.org.cn),同时电话确认收悉(电话:010-63889549)。四、主办券商应协助挂牌公司最迟在T-1日发布股票暂停(恢复)转让公告。五、T日挂牌公司暂停(恢复)转让生效。3附件: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3附件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挂牌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导致申请暂停转让的触发事项□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

3、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公共媒体出现与公司有关传闻,可能或已经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无先例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出现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挂牌公司有合理理由需要申请暂停股票转让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所选事项的具体说明上述所选事项的消除情况(申请恢复转让填写)暂停转让日期停复期限

4、预期(如有)恢复转让日期(申请恢复转让填写)申请人:XXX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主办券商:(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电话: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