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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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编号:招标日期:2009年7月i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二章投标须知32.1工程概况42.2招标范围42.3投标人资格要求42.4投标费用招标文件的组成42.5招标文件的组成42.6招标文件的澄清42.7招标文件的修改42.8现场踏勘42.9投标文件的编制52.10投标报价62.11工期要求82.12工程质量92.13工程质量保修期92.14投标保证金92.15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与密封92.16投标文件的递交102.17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02.18无效投标102.19开标和评标102.20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的签署112.21知识产权与其它11第三章工程合同112.22协议书122.23通用条款142.24专用条款142.25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2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0第五章其他资料41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3 第二章投标须知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说明工程名称:建设地点:2工程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进行分户验收。工期要求:投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投标报价方式:以费率方式报价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4招标答疑招标答疑时间:各投标人在年月日12:00时前把所有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人。答疑回复时间:招标人在年月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并传真给各投标人。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投标人资格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具备二级资质等级,要求有类似施工经验7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兀整,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纳,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L份,国1J本份,电子文档L份。1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地址:投标截止时间: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以现金方式缴纳13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地址:14特别说明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表达不清、有歧意或不公正条款时,请在答疑截止曰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并视为接受和同意。13 2.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的施工,其中招标人直接分包的工程除外,但包括分包工程的配合、管理工作。2.3投标人资格要求2.3.1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3.2项目经理具备二级资格条件,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2.4投标费用招标文件的组成2.4.1图纸押金为人民币500元整,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一同递交。2.4.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在接到决标通知书后的一周内将图纸归还,并退回投标保证金(无息)和图纸押金,图纸若有遗失、损坏按将0元/张赔偿。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退还(无息)。2.4.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投标文件一律不退还。2.5招标文件的组成2.5.1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至五章的全部内容。2.5.2工程图纸及其他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2.5.3招标人发出的所有招标补充修改文件。2.6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含当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答疑回复日前(含当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7招标文件的修改2.7.1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以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7.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传真)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7.3为了使投标人能得到合理的时间将补充文件的内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充分考虑,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日期。2.8现场踏勘2.8.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取得与准备投标及实施施工工作有关的必要信息。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2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的人身、财物等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论何种原因招标人概不对其负责。13 2.1投标文件的编制2.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信部分组成。2.1.1.1商务部分的组成:(1)施工投标承诺书(附件1)(2)投标保证金(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工程综合费率报价表(附件4)(5)偏离表(附件5)2.1.1.2技术部分组成:(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主要含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本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等等。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需附下列图表:附件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件9: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件10:劳动力计划表附件11: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件12:施工总平面图(2)单独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具体需编制下列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a.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b.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c.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d.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e.铝合金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f.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g.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控制措施;h.使用安全、栏板、栏杆、扶手控制要求;(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主要含《拟派现场管理人员名单》(附件6);项目实际负责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附件7);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7)等等。2.1.1.3资信部分的组成(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2)二级以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3)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简历表。(4)企业安全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5)近三年来投标人财务报表、获AAA信用等级证书、地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13 用称号证书复印件。(6)投标人通过质量、环境等认证体系的证明文件。(7)近三年来项目经理承担类似工程业绩表(附件7)及证明材料,获优质工程的证明材料等。(项目经理与实际负责人不同时,需提供2人的工程业绩表及相关证明材料。)(8)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实际负责人、项目经理等进行考察,若考察发现填报有虚假,则投标人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单位。2.1投标报价2.1.1本工程采用费率方式报价。工程计价依据为:2003年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补充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定额人工单价的调整:浙江省2003版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按建建发[2009]135号通知要求进行调整,即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以上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后,今后施工期间如遇价格上涨或国家、当地政策性调整时,人工费用一律不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目前湖州地区已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文件也不执行。取费口径:建筑工程按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直接费(计算基数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取综合费率。安装工程按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人工费取综合费率,税金另计(税金按3.448%,计算基数为直接费+综合费用)。综合费率所计取的费用为除工程直接费外的所有费用,含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装工程除外)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费用等所有费用。综合费率不因任何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调整。2.1.2材料价格2.1.2.1按开工当月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计入。具体信息价来源依次为:。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和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按招标人暂定价格或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计入。2.1.2.2可调材料:(1)钢筋、商品碎、砌体砖:按开工日至主体结顶期间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的材料平均信息价与开工当月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相比,浮动在土4%之内(含4%)不调整,相差在土4%A上时相应调整材料结算价,超出土4%fB分由发包人全额支付或扣回。(2)砂、石、水泥:按工程工期前80%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的材料平均信息价与开工当月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相比,浮动在土4%:内(含4%不调整,相差在土4%A上时相应调整材料结算价,超出土4%^B分由发包人全额支付或扣回。2.1.2.3甲供材料设备:水表、配电箱、多媒体信息箱。甲供材料设备包含的费用组成仅是该材料本身原价、运杂费和采购费,即货到工地或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到货价。甲供材料设备费不计入报价中。投标人需承担其卸货、二次搬运、验收、保管等费用及其相应的施工费用。其中甲供材料设备的卸货、二次搬运、验收、保管等费用按甲供材料设备总价的1%单列包干计取,施工费用及其相应的损耗按定额规定计取。2.1.2.4甲定乙供(或暂定价)材料设备:(1)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指由招标人指定材料设备的厂家、品牌、规格、价格等,投标人按此要求负责13 采购,实际采购前要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材料单价含采保、运输、保管等费用及运输、保管和施工中各项损耗费用。其中主材价格投标时按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计入,结算时按签证价调整,主材损耗按定额规定计取,其他辅材、机械、人工费用等均按定额规定计取,综合费率按中标费率计取。若签证价为综合单价的,则仅计税金(按3.448%),不再计取综合费率。若双方对单价等无法协商,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甲供,并按2.10.2.3条款执行。(2)具体的甲定乙供(或暂定价)材料设备为:土建类:人防门、防火门、外保温材料、加气碎砌块(或页岩空心砌块)、外墙面砖、外墙涂料、外墙石材、防水卷材或涂料、挤塑聚苯板、乳胶漆、花岗岩、防滑地砖、屋面瓦、装饰类材料等;安装类:给水管、排水管、雨水管、水泵、电线电缆等;其他:信息价中没有的其他材料。2.1.1.1其他要求:钢材需使用国家免检产品,水泥需使用大厂品牌。2.1.2招标人直接分包工程(1)可计取总包配合管理费和水电费的分包工程:门窗幕墙及单元门工程、雨棚栏杆工程、进户门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2)不计取总包配合管理费的分包工程:弱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小区配套工程等室外工程。(3)总包配合管理费和水电费按分包工程合同价的3%(含税)包干计取。其中①总包配合费和水电费为2%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口;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提供分包单位所需的轴线、标高等;提供施工期间塔吊运输、垂直运输、脚手架等设施的使用;预留洞口修边补烂、道渣的清运、外运(分包单位建筑垃圾运至一层楼道口),等工作内容。②总包管理费1%,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现场轴线和标高测量资料;工序交接验收;总包给分包单位提供必要办公、材料堆放场地及帮助解决住宿问题;对分包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及分包工程质量的监督;总包管理配合协调、分包工程的资料汇总和整理(总包方应在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10天内审核、盖章完毕)等工作内容。门窗及单元门工程的总包配合管理费及水电费按20元/m2包干计取,工程量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电梯工程总包配合管理费及水电费按2000元/台含税包干计取(不含电梯所需的脚手架搭设),工程量按电梯数量。消防工程总包配合管理费及水电费按分包工程合同价的1%(含税)包干计取。对于可计取总包配合管理费和水电费的分包工程,总包配合管理费及水电费单列计取,不再计取综合费率。(4)所有分包工程均纳入总包管理范围。对于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若总包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可参与投标竞争,若总包方中标的,免收总包配合管理费。2.1.3合同价款采用经预算核对审定后的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招标文件中可调价格材料、甲定乙供或暂定材料价格、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和联系单以及实际发生的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外,均属风险范围。施工期间若遇到相关配套文件及政策性调整,不执行调整。2.1.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变更,对于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按以下方式确定综合单价: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确定。b.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和合同组价原则确定。13 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相应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调整。2.1.1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当地的市政、市容、交通、治安、环保、环卫、城管、当地村民等任何可能影响报价或施工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2.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用电、用水等能源的实际情况,在现场自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发电机、蓄水池等,所需购置费用及使用费在投标时自行考虑列入费率总报价中,施工期间无论用电用水是否紧缺,均不作任何调整,须确保工程按期竣工。2.1.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与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工程所在地村委及周边居民等方面的关系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2.1.4报价要求:(1)按以上2.10.1-2.10.8条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填报综合费率。(2)以下部分为单列的价格,此部分价格仅计税金(按3.448%),不再计取综合费率。a.挖土方综合单价:23元/m3,包括土方的开挖、回填、场地平整、湿土排水等内容;b.土方外运综合单价:23元/m3,包括招标人指定外运地点或由投标人自行外运地点;c.施工场地内土方短驳综合单价:5元/m3;d.回填土综合单价:26元/m3;(指需外购土方来回填)d.外墙面砖铺帖(粘结剂、勾缝剂铺贴)人工费(含勾缝):/8元/m2;(此项人工费不计入定额组价中)e.墙面批腻子综合单价:5元/m2;天棚批腻子综合单价:7元/m2;f.零星技工人工费:80元/工日,零星普工人工费:60元/工日;g.按以下要求填报基坑围护综合单价:素喷碎(厚5cmD综合单价:元/m2;素喷碎(厚7cm)综合单价:元/m2;喷锚(厚5cm)综合单价:元/m2;喷锚(厚7cm)综合单价:元/m2。(3)按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报价。2.11工期要求2.11.1本工程整体合同工期要求为450天。合同工期的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以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为准。投标人可根据此工期要求及本工程特点,结合自身实力,确定投标工期。一旦确定中标人,该投标人的投标工期将作为合同工期。2.11.2具体节点工期要求:±0.00要求在开工后90天内完成;地上3层,有2栋楼要求在2009年11月10日前完成,其余楼栋要求在开工后120天内完成;主体结顶要求在开工后240天内完成;中间结构验收要求在开工后270天内完成;所有外架拆除要求在开工后390天内完成。2.11.3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延期在15天内的(含15天),按1万元/天进行罚款,延期在15天以上的,按2万元/天进行罚款。地上3层的完成时间若未达到节点工期要求的,按5000元/栋/天进行罚款。2.12工程质量13 2.11.1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进行分户验收。交付使用的土建、安装及各类配套工程的质量除要全部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设计规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要求外,须基本消除质量通病,如消除房屋结构裂缝,减少非结构裂缝,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加大房屋渗漏水的防治力度,重点治理门窗渗漏、外墙渗漏、屋面渗漏及卫生间渗漏等,房屋无渗漏率达95%以上(以户为单位计算)。保证客户工程质量投诉率5%以下(以户为单位计算)。2.11.2工程竣工验收若不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中的质量保证金,且中标人负责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所有整改费用。如返工后质量仍不符合规定,则招标人有权将该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人,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本工程10%的违约金。若房屋的渗漏率及工程质量投诉率未达到2.12.1条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处以罚款。2.12工程质量保修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内容。2.13投标保证金2.13.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2.1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接到决标通知书后且归还相关资料后一周内退还,不计利息。2.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定合同。(3)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定的条款。2.14.5投标保证金交付单位:开户银行:帐号:2.15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与密封2.15.1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2.15.2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副本可以复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须注名“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4)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5)投标文件以下部分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书;授权证书;投标报价表汇总表;报价总说明;相关承诺等文件2.15.3投标文件的装订与密封:(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资信标装订成一册,技术标装订成一册,正副本分开装订。(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并加13 盖投标人公章和由法人代表签字,以及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2.16投标文件的递交2.16.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截止日期及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16.2招标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2.17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2.17.1在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这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公章。2.17.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写、密封、标记和送达。2.17.3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或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2.18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投标文件。(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4)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5)有串标现象的投标文件。(6)未按工程量清单数量报价的投标文件。2.19开标和评标2.19.1开标(1)由招标人负责组成招标小组对投标书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不参与。(2)开标时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书是否按招标文件密封、签名、盖章,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是否有误等进行审核。2.19.2评标(1)由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小组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2)评标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3)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4)评标后根据综合比较,从投标人中选择各方面情况与招标要求最接近、合理低价及性价比最优的单位作为入围单位进行询标。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人,但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2.20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的签署2.2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3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方式)。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主要条款。13 在履约保证金中:质量占40%;工期占20%;人员及机械设备到位率占10%;文明施工(现场标化)及安全生产占20%。分包配合占10%。如履约期间出现违约行为,招标人可根据其性质或约定比例在工程款中扣除,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分两次无息返还,所有单体竣工经五方预验收后返还80%,资料备案后返还剩余20%,不计息。2.19.1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询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等均作为合同附件。2.19.2中标人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或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2.19.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施工,不得将中标工程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2.20知识产权与其它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及所涉及的一切技术,投标人不得外漏他人,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人将根据带来的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投标人予以赔偿。投标人所作的标书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第三章工程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13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总包工程建筑、结构、水电等施工图中除甲方分包所列项目以外的土建安装工程内容;甲方分包所列项目中的预埋(留)件、甲方分包暗管施工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设计变更所增加的项目;甲供料的验收、保管、二次搬运、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竣工后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成品保护、竣工前和移交给物业公司前的外墙面砖的清洗和室内以及楼梯间的清扫;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根据保修协议进行维修、保养(见合同保修协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上的开工日期为准(经总监签发)。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8.25竣工日期:以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进行分户验收。工程质量要求:项目入伙时,须基本消除质量通病,如消除房屋结构裂缝,减少非结构裂缝,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加大房屋渗漏水的防治力度,重点治理门窗渗漏、外墙渗漏、屋面渗漏及卫生间渗漏等,房屋无渗漏率达95%以上(以户为单位计算)。保证客户工程质量投诉率5现下(以户为单位计算)。五、合同价款暂定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2、本合同专用条款;3、询标记录、中标人承诺;4、中标通知书;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联系单或文件;6、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7、投标文件及附件(含工程报价单);8、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本合同通用条款;10、其它合同组成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3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313发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1313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2)本合同专用条款;(3)询标记录、中标人承诺;(4)中标通知书;(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联系单或文件;(6)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⑺投标文件及附件(含工程报价单);(8)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本合同通用条款;(10)其它合同组成文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方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省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章。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操作规定和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备。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十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套。超过此份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29- 承包人从收到图纸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后二年内不得透露本工程相关的任何信息,由此采取的保密措施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执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①发布开工令、暂时停工或复工令;②决定工程延期;③审查批准技术规范(规格)或设计的变更;④确定索赔额;⑤签署的任何付款证书等须经发包人审查确认并盖章后才有效;⑥其他需要发包人批准的。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负责本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施工管理,代表发包人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工程中发包人的所有文件必须经发包人工地总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为有效。若发包人工地总代表易人,发包人提前七天通知承包人,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职权: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项目部公章后递交发包人,但其中有关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工程决算款的审定等重要文件,需有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进场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完成红线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施工场地红线,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内的接管、接线的费用。(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已接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一周。(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发包人、承包-29- 人各自按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施工所需要的证件、批件,各自承担相关费用。(6)水准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现场书面交验并提供相关资料。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双方另行商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开工前15天内完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工程实行周报和月报制度。工程周报在每周工程例会前一天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工程月报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报送,主要内容包括《本月完成工程月报》和《下月施工计划》,《下月施工计划》、《资金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承包人应准时报送以上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照明、围栏、围墙等安全设施处理,发生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发包人办公室二间和监理单位办公室一间及电话线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卫生等服务。其费用均已含在报价内。(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监、质监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与承包人有关的相应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合同》通用条款第9.1(6)条执行。对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或发包人分包项目的设备材料,承包人负有设备和材料的保护责任及费用承担,相应费用已含在报价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有关规定做好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按发包方提供的场地、设计图纸要求给予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29- 按工程所在地市标化管理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承包人应在交工前15天内完成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承包人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含建筑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监理和发包人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但承包人在现场指定范围内保留为质量保修期内履行本身义务所需的材料、装备及临时设施除外。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包干使用。如承包人未按文明施工方案实施的,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立即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未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罚款200〜1000元/次、暂停施工等处罚。(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临时设施搭设位置和堆场位置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布置,并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实施。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公司书面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施工进度计划、动态劳动力安排计划一式五份,发包人三份,承包人、监理各一份,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在施工前7天内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10天内给予批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承包人自身的施工措施,所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措施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身承担并已考虑在报价中。10.2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1)±0.00完成时间:发布开工令后90天内。(2)地上三层完成时间:有2栋楼要求在2009年11月10日前完成,其余楼栋在发布开工令后120天内完成。(3)主体结顶完成时间:发布开工令后240天内。(4)中间结构验收完成时间:发布开工令后270天内。(5)外架拆除时间:发布开工令后390天内。(6)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时间:发布开工令后450天内。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承包人在投标时已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包括土方开挖、基坑围护、停电、停水、现场施工情况等),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工期一律不得顺延。但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由承包人提交,并经发包人、监理方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2、因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要求-29- 暂停或停止施工的(因承包人违反有关规定被处罚的除外)3、不可抗力因素。以上三种情况工期顺延需办理签证,以监理、发包人签字、盖章为准。工期顺延弓I起的费用一律不增加不补贴。凡由于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四、质量与验收15、工程质量(1)发包人在检查承包人施工过程质量时,如发现承包人未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质量方面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的,承包人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到位,如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1000——10000元违约金,由发包人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本工程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和使用的,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罚。(3)渗水控制要求:按套计算,如渗水率超过5%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每超一套罚款10000元,以此类推,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维修费用及因此引起的客户要求的经济赔偿。(4)裂缝控制要求:a.混凝土裂缝:承包人应采用合理的配合比、先进的施工工艺(包括浇筑方法和表面处理方法等),必要构造措施、及时养护,杜绝产生地下室底板裂缝、墙梁板裂缝、混凝土地面裂缝、楼板裂缝、屋面细石混凝土刚性防水层裂缝。若因构造裂缝,产生客户投诉,每投诉一次,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以及因此引起的客户要求经济赔偿外,另可对承包人处以500元/处的罚款。b.抹灰裂缝及空鼓:承包人应加强基层清理及填充墙与柱的连接、提高填充墙的砌筑质量,对填充墙顶部与框架梁交接处用水泥砂浆分层嵌填密实、在填充墙与梁或柱连接部位钉挂金属网,保证抹灰裂缝符合分项验收要求,空鼓面积不得超过标准(国标或地方规范),如因超标发生投诉,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及因此引起的客户要求经济赔偿外,另可对承包人处以500元/处的罚款。(5)开间、进深、层高控制要求:以地方标准及发包人相关标准要求较高者为准,如未达标,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有因此引起的客户要求经济赔偿外,另可对承包人处以500元/处的罚款。(6)观感控制要求:按发包人相关制度和产品标准化要求执行,如未达要求,发包人可按地上建筑面积对承包人处以3-5元/平方米的罚款。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工程所在地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有关要求执行。(1)±0.000以下基础及地下室工程:(2)主体工程。(3)发包人要求验收的工程。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文明施工(1)按工程所在地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执行,要求达到市标化。-29- (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费率总价中,不予另行计算。脚手架外侧必须采用黄黑钢管;有醒目的宣传安全标识;有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的文明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合格的不得施工)。(3)认真执行工程所在地区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还要扣罚承包人全部该项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4)施工办公室及临时设施采用彩钢板房,厕所、食堂、生活设施要整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工程完工后根据发包人需要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凿除硬化场地及井架塔吊基础的碎,恢复至原始地坪标高并清除外运,并交由项目室外景观等后续施工,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费率总价中,不予另行计算,若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清理上述建筑垃圾及塔吊基础时,发包人有权另请施工单位予以处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5)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设置好看房通道,涉及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若达不到发包人《场地布置标准化》中有关要求的,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2元/平方的罚款。(7)承包人应在群体工程分户验收达标后15日内撤清场地内所有搭造物、设备及附属物,并清理完与建筑设备相关的地下设施,否则后延天数按合同工期延误天数计算罚款。(8)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均有上岗证。(9)各施工队伍间若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对承包人处以2000-2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10)施工场地周围及场地内与施工相关的环保、环卫、城管、市政、当地村民委员会等管理部门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11)承包人退场时,确保清除场内所有建筑垃圾,并恢复场地标高至原土标高测量时的标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结算方式:(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招标文件中可调价格材料、甲定乙供或暂定材料价格以及实际发生的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外,均属风险范围。施工期间若遇到相关配套文件及政策性调整,不执行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材料价格的确定:①、可调价格材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2.10条执行。②、投标报价中包含的甲定乙供(或暂定价)材料:由发包人确定材料品牌、质量、厂家、价格等并进行签证,原综合单价其他费用不变,仅对材料主材价格按发包人签证调整,按招标文件第二章2.10条执行。2、预算计价口径按中标费率、询标纪要、招标文件2.10条等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要求在工程进场后一个月内提供预算,二个月内完成预算核对,否则在到达应付工程款节-29- 点时相应推迟支付。工程预(结)算审计费用:以乙方送审工程造价为基准,审增部分和审减超过5%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承担,按审增审减额的5%计。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代扣代付。(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范围:无。(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__(4)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造价内;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为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而额外增加的费用和风险由承包人考虑在所报的单价及总价中。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在临时设施完成、主要机械进场后,支付工程备料款150万元。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在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价的50%寸,工程预付款从当期工程进度款起开始扣回,分两次扣回,第一次扣回60%第二次扣回40%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完成约定的工程节点后,承包人向监理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方接到报告后3天内审查完后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确认。监理单位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确认。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1、扣除实际发生的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后的合同价款并经监理和发包人对工程量确定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2、按以下节点或时间付款(以下付款须在完成预算核对,确定合同价的基础上,若到支付时间,但未完成预算核对,则相应推迟付款时间。):(1)地下室底板完成后,发包人按审查确认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癖付;(2)±0.000完成后,发包人按审查确认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彼付;(3)其余工程承包人在每月底前提交工程月报表,发包人按审查确认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t付;(4)工程竣工且提交竣工资料,办好相关交接手续,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后支付至扣除实际发生的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后的合同价款的85%(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在支付-29- 结算款前,乙方必须提供齐全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建安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6)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付清剩余质保金。质保期具体约定按本合同第四部分条款。3、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不随工程款(进度款)同期同比例调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以支票或汇票形式支付。4、工程进度款与质量挂钩,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①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②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③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④到货地点与一见表不付:无⑤供应数量与-见表不付:无⑥到货时间与一见表不付:无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甲供材料设备:水表、配电箱、多媒体箱。甲供材料设备包含的费用组成仅是该材料本身原价、运杂费和采购费,即货到工地或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到货价。甲供材料设备费不计入报价中。投标人需承担其卸货、二次搬运、验收、保管等费用及其相应的施工费用。其中甲供材料设备的卸货、二次搬运、验收、保管等费用按甲供材料设备总价的1%包干计取,施工费用及其相应的损耗按定额规定计取。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①投标时材料、设备价格暂定的,承包人在实际采购前,其品牌、品种、规格、型号、厂家、价格、数量等须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必要时需提供该合同的复印件报发包人备案。②发包人确定或限品牌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确定或限制的品牌、规格、型号范围采购,如果承包人使用了非发包人确认的供应商及厂家的材料,则按不合格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必要时承包人需提供该合同的复印件报发包人备案。③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规范、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必要时,应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正式发票。承包人在订货前须将样品送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规格、型号予以认定。如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如超过总进度计划进货时间10天后仍不能供货到场,该种材料设备改为指定供应或发包人直接采购,该材料设备费用按合同价格或实际材料设备采购价格的高者从合同价款中扣回材料设备款直接支付给指定的材料供应商,承包人还需向发包人支付该材料设备款10%勺违约金。-29- ④承包人为完成本工程(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除外)施工、验收所需交纳给政府的所有材料、设备检验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承担。⑤材料及设备在进场24小时内,需填写材料申报表且提供相关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并通知监理进行验收,签字同意后方能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该材料设备并运出工地,并对承包人处以500-1000元处罚。⑥发包人确认为不合格白^材料及设备应在24小时内退场,已经使用的必须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工程师勒令承包人停工,并处5000-10000元罚款,并相应推迟或减少支付该部分进度款。⑦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在一切合理的时间内均应能进入施工现场以及半成品的制造、加工或制配的所有车间和场所进行检查,总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上述场所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八、工程变更严格按:变更单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再报发包人代表签字,发包人盖章确认的程序办理。对已发生的工程变更承包人必须在发生变更之日起15天内上报工程施工联系单,逾期申报的,此施工联系单不予认可。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本合同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作出变更。发生变更时,应经设计部门、监理、发包人认可,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单,承包人方可执行。没有发包人的确认、监理的指令,承包人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发包人书面盖章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含按有关规定进行住宅分户验收)按发包人要求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工程移交完毕,承包人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发包人及物业单位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承包人逾期未向发包人移交,造成交付业主时间延误,承包人应按拖延竣工日期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2、承包人在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完工程交接手续及竣工资料移交手续(以集中交付业主之日为准)后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12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3、结算审核期间承包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公司)工作,承包人不给予配合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确保上交资料的完整,如发包人发现有缺漏资料的,有权按以下原则办理:①缺漏资料形成造价增加的,结算不予调整;②缺漏资料形成造价减少的,除按实际金额扣减外,另向甲方支付减少金额的10%勺违约金。4、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以承包人送审工程造价为基准,审增部分和审减超过5%部分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按审增审减额的5%计。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代扣-29- 代付。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原件4套、电子光盘1套及完整竣工资料4套。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全过程原始记录和验收单;②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料试验报告;③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④质量评定报告;⑤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资料;⑥按省市政府有关住宅“分户验收”规定,应提供完备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每户管线竣工图”等动态资料,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和发包人提出的有关验收要求和程序(在竣工验收前提供);⑦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协商。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工程款项的万分之一向承包人赔偿损失。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条约定发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工程款项的万分之一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上的开工日期为准(经总监签发)计算工期,竣工日期以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为准。承包人对发包人另行分包工程负有按期竣工交付以及施工过程中配合、协调、管理的总包责任。(2)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延期在15天内的(含15天),按1万元/天进行罚款,延期在15天以上的,按2万元/天进行罚款。地上3层的完成时间若未达到节点工期要求的,按5000元/栋/天进行罚款。从工期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完全部工期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含分户验收)若达不到约定标准的,承包人则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负责返工修补直至验收通过,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的、或在一个-29- 月内未完成返工修补验收通过的,将扣罚质量履约保证金,且需支付发包人工程结算总价10%勺违约金。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到位: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参加监理例会,到岗率不低于25天/月,其他管理人员到岗率不低于28天/月。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例会,按缺席200元/人?次、迟到100元/人?次进行处罚。项目经理到岗率不满足要求,按500元/天进行处罚。其他管理人员到岗率不满足要求时,按200元/天处罚,直接从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完,不足以抵扣时,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2、安全、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使整个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市标化相关要求,则全部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3、安全防护措施费已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施工期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由承包人承担损失与相关处罚,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4、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质量保修内,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发包人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一般事故5千元〜2万元;(2)重大事故2万元〜5万元;(3)特大事故5万元〜15万元。6、如果承包人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向承包人索赔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7、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甲方保留对乙方的追索权。8、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2)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29- 若有分包,分包人应具有相应资质,且须报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工程师验证总承包人自行分包或打算自行分包工程的自行分包人的一切资料、资质,若发现有造假资料或不符合工程分包要求的行为,发包人有权另行确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38.1发包人另行分包的工程分为:(1)可计取总包配合管理费和水电费的分包工程:门窗幕墙及单元门工程、雨棚栏杆工程、进户门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2)不计取总包配合管理费的分包工程:弱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市政小区配套工程等室外工程。(3)总包配合管理费和水电费按分包工程合同价的3%(含税)包干计取。其中①总包配合费和水电费为2%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口;施工中用水用电费用;提供分包单位所需的轴线、标高等;提供施工期间塔吊运输、垂直运输、脚手架等设施的使用;预留洞口修边补烂、道渣的清运、外运(分包单位建筑垃圾运至一层楼道口),等工作内容。②总包管理费1%,其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现场轴线和标高测量资料;工序交接验收;总包给分包单位提供必要办公、材料堆放场地及帮助解决住宿问题;对分包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及分包工程质量的监督;总包管理配合协调、分包工程的资料汇总和整理(总包方应在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10天内审核、盖章完毕)等工作内容。门窗及单元门工程的总包配合管理费及水电费按20元/m2包干计取,工程量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电梯工程总包配合管理费及水电费按2000元/台含税包干计取(不含电梯所需的脚手架搭设),工程量按电梯数量。消防工程总包配合管理费及水电费按分包工程合同价的1%(含税)包干计取。以上总包配合管理费及水电费单独计取,不再计取规费、税金,也不再按投标人所报费率下浮。(4)如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中标或发包人减少分包工程项目,则该项目的总承包管理配合费结算时不予计取。如发包人增加分包工程项目且确实需承包人提供总承包管理配合的,则其相应的费用按该分包工程合同价的3%(含税金)计取。38.3承包人负责主动安排、审核各分包工程的施工计划、协调安排好各分包单位之间的配合,积极协调各分包工程的施工工序和进度计划,以保证工程总工期。38.4承包人应与各分包人核对各专业图纸间的需要统一的尺寸、标高等,按现场工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并在现场标识,防止分包单位出现因轴线尺寸、标高不清造成的差错。如因承包人不提供或提供的轴线尺寸、标高等数据有误,造成其他分包人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且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总承包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9.1执行。40、保险-29-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等,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现金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1、本施工合同签定的同时,承包人应提交3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方式):2、在履约保证金中:质量占40%工期占20%,人员及机械设备到位率占10%文明施工(现场标化)及安全生产占20%分包配合占10%如履约期间出现违约行为,招标人可根据其性质或约定比例在工程款中扣除,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分两次无息返还,所有单体竣工经五方预验收后返还80%,资料备案后返还剩余20%不计息。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47、补充条款:47.1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若因承包人迟办、未办施工许可证造成停工等不良后果,所造成的费用、工期的延长、相关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给予承包人每天5000元的处罚。(2)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拿到施工图15天内应指出图纸上任何矛盾、不清楚、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等图纸问题。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提出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人将承担80%的责任。(3)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发包人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承担相关费用,且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发包人销售需要,例如样板房或室外环境的施工-29- (5)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污染、噪音等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行为不当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所有责任及罚款由总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如承包人未进行保护或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同时发包人可对承包人每项处以2000-5000元/次的罚款。(6)按合同约定内容,为发包人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7)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如承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发包人指令要求完成,发包人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另行委托所发生的实际费用X140%)从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对拒不执行发包人指令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8)承包人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9)对于未正式移交发包人的已完工程,承包人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承包人负责自行修复或赔偿。(10)为维修方便,承包人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发包人提交每户的水电管路布置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标注。(11)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发包人负责缴纳,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否则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发包人有权从支付承包人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12)施工现场管理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47.2销售配合(1)发包人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承包人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2)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按时施工完毕。(3)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每延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如承包人拒绝施工,则发包人另外安排其它单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另行委托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从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回作为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47.3发包人的《建设工程成品保护制度》、《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制度》、《项目施工承包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时签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47.4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 第四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安吉新华都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安吉维多利亚二期总包工程(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屋面防水、设备安装工程。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工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工—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按实际所需费用的150%M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如遇上下漏水等),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用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29- 二、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三、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完成维修事宜后两周内无息返还保修金的40%满二年且完成维修事宜后两周内无息返还保修金的40%满五年且完成维修事宜后两周内无息返还保修金的15%满八年且完成维修事宜后两周内无息返还剩余保修金。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以上为本工程合同条款,投标人对合同条款若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可在商务偏离表中填-29- 写,若不填写,则视为认同此合同条款,招标人保留修改合同条款的权利。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施工投标承诺书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1、工程投标报价见《工程综合费率报价表》;2、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的义务。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的中标通知书3天内,按中标通知书、询标纪要、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和你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人民币3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本投标自递交你方起90一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1)撤还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联系地址:联系人:开户银行:投标人(盖章)邮编:电话:账号: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29- 附件2-31-附件2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附已提交凭证复印件)-31- 附件3-35-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我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单位、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全权委托他签署工程的投标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负责参加开标、询标、商签合同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证人:证人身份证号:证人所在单位:投标人(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电话:-35- 附件3工程综合费率报价表工程名称序号定额名称综合费率取费标准及基数综合费率报价2003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补充定额、2003版取费定额1土建工程按招标文件2.10条要求,其中计算基数为直接费,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_%_2安装工程按招标文件2.10条要求,其中计算基数为人工费,税金另计(税金按3.448%,计算基数为直接费+综合费用)_%_二单列报价(基坑围护工程)1素喷(厚度为5cm)元/m22素喷(厚度为7cm)元/m23喷锚(厚度为5cm)元/m24喷锚(厚度为7cm)元/m2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35- 附件3偏离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条款投标书对应内容备注备注: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人提供的建议等也可另作说明填入此表中。3、不提供本表格的投标书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5- 附件3-35-附件3拟派现场管理人员名单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姓名年龄职务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名称、级别、证号等备注-35- 附件3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姓名年龄学历职称拟在本合同任职具备相关证书名称、级别及证号近年来壬要工作经历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合同造价(万元)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附件3-35-附件3备注:主要管理人员指实际负责现场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附相关证件(如项-35- 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复印件)和管理过的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附件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用于施工部位进退场时间备注-37-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9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39-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9-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10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计划表-39- 附件11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件12-41- 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41- 其他资料第五章1、总平图一张。2、施工图一套。-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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