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之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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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世界贸易组织之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本章导航第一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对知识产权问题的谈判一、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乌拉圭回合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的谈判三、本节小结第二节TRIPS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一、总则和基本原则二、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三、知识产权的实施四、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的程序五、争端的防止和解决六、过渡安排七、机构安排和最后条款八、本节小结第三节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一、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本理论的影响二、T

2、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实务的影响三、TRIPS协议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消极影响四、本节小结第四节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二、有关知识产权争端的解决三、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四、本节小结本章总结本章测试题第一节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对知识产权问题的谈判一、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乌拉圭回合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调整国际经济贸易和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一起,为战后的经济恢复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关贸总协定自达成

3、以来,主要从事于关税减让和国际货物贸易领域的谈判,在“乌拉圭回合”开始以前,并未涉足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的工作主要由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为核心的一些联合国专门机构,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劳工组织(ILO)等负责。由于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有密切联系,发达国家越来越感觉到,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缺少充分有效的保护,已经构成国际贸易的一大障碍。因此,发达国家力图借助于关贸总协定,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消除由于知识产权问题而给国际贸易带来的障碍。35(一)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4、概述在通常情况下,“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简称为GATT;中文简称“总协定”。)有三种不同的含义:一是指于1947年10月缔结的一项协定,该协定后来经过几次修订至今有效;二是指在1947年协定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事实上的多边贸易组织,这个组织在原拟议中的“国际贸易组织”(ITO)没有能够成立的情况下成为代行ITO部分职能的事实上的(而非法律上的)机构;三是指在协定的基础上由总协定主持缔结的一系列多边协定,从而形成了一套多边贸易规则。在世界

5、贸易组织成立之后,作为事实上的多边贸易组织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已经不存在,但作为一个协定和一套规则仍然存在。1.GATT的宗旨与原则二战结束后,各国经济由于受到战争的严重破坏,国际收支严重不平衡,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贸易管制措施,积极鼓励出口,限制进口,国际贸易秩序一片混乱。这种局面的存在对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是一种严重的障碍。为了消除这种障碍,使战后国际贸易迅速恢复和发展,有关国家决定成立一个多边贸易组织——国际贸易组织(ITO)。在ITO成立之前,有关国家于1947年10月在日内瓦先行缔结了一个有关贸

6、易与关税问题的协定,作为《国际贸易组织宪章》生效前的过渡性安排。但由于后来《国际贸易组织宪章》未能生效,拟议中的国际贸易组织未能成立,这一过渡性安排便一直持续下来,直到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宗旨是通过关税减让等措施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由化,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资源的最佳配置,从而保证充分的就业,提高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为了实现这一宗旨,GATT规定了一些基本原则。(1)最惠国待遇原则关于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是GATT的最重要的内容,人们通常把最惠国待遇称为GATT的基石。G

7、ATT第1条第1款规定,“一缔约国对来自或运往其他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者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缔约国的相同产品。”GATT第一条的规定使最惠国待遇成为国际贸易关系的基础。不过,GATT也规定了最惠国待遇的许多例外,其中主要的有关税同盟的例外、基于公共政策的例外、边境贸易中的例外以及给予发展中国的特别优惠的例外等。(2)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是GATT规定的另一项基本待遇。GATT第3条规定,一个成员的产品进口到另一成员,在国内税收和法令方面,应与该国相同产品享受

8、同等待遇。国民待遇主要适用于国内税收以及国内市场的销售等方面的法律和规章。(3)关税减让原则总协定认为关税措施是各缔约国保护国内贸易的正常的合法的手段。但是,总协定要求,缔约国应进行关税减让。关税减让原则成为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总协定的重要工作就为关税减让进行谈判。(4)一般地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总协定认为,除了关税措施之外,其他措施(非关税措施)有背于总协定的宗旨,因而要求各缔约国取消这些非关税措施,尤其是数量限制措施。不过,总协定并不是全面禁止数量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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