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282338
大小:840.25 KB
页数:130页
时间:2018-01-08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盐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事项汇总表行政权力类别小计保留备案管理备注行政许可34268行政处罚326222104行政强制1919行政征收22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88行政裁决11行政征用其他4848合计438326112130盐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类事项清单序号权力名称设定依据行使状态备注1道路客运(班线、包车、旅游)经营的许可【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
2、十九条保留2道路货物(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许可【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七十九条【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部门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保留3在设区的市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许可【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3、、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保留4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许可【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保留130【部门规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5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的许可【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二条【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地方规章】《江
4、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保留6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许可【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2项【部门规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部门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保留7水路运输及辅助业经营的许可【部门规章】《国内水路
5、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35项保留8城市公共客运经营的许可【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保留1309汽车租赁经营的许可【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保留10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交通物流经营的许可【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保留11涉路施工活动的许可【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保留12超限车辆确需行驶公路、公路桥梁、公
6、路隧道的许可【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保留13在公路用地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许可【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六条保留14更新采伐公路护路林的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二条【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保留15因施工需分流、中断公路交通的许可【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十一条保留13016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许可【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政府规章】《《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
7、004年12月21日交通部令第14号发布,2005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1号《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二十四条保留17在一至四级航道上建设桥梁、专用航道交叉口、隧道、渡槽的审核对五级和六级航道上建设桥梁,建设或者设置专用航道交叉口、隧道、渡槽,跨河或者过河缆线、管道,码头、水上服务区、驳岸、护坡、取排水口、栈桥、趸船,航道边坡、边坡外侧十米以及航标周围二十米范围内的船坞、滑道、装卸设施的审查同意对一至四级航道上建设或者设置跨河或者过河缆线、管道,码头、水
8、上服务区、驳岸、护坡、取排水口、栈桥、趸船,航道边坡、边坡外侧十米以及航标周围二十米范围内的船坞、滑道、装卸设施的审查同意【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1987年8月22日国务院发布,1987年10月1日实施,2008年12月27日修正)第十四条【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2006年11月3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07年3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