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ID:6278633

大小:33.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1-08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4页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5页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6页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_第7页
资源描述: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四川省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直接投资项目或者项目),是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建设的省本级(包括省级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非经营

2、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三条直接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除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要求项目需先编制项目建议书外,纳入相关发展规划或者前期工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的项目,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第四条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在编制年度计划时统筹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8—第五条审批直接投资项目时,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第六条直接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

3、审批以及建设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第二章项目决策第七条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第八条项目建议书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需甲级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并按照有

4、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审查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第十条—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含以下招标内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和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交书面材料。第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应当附以下文件:(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不需附用地预审意见);(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

5、评价审批文件;(四)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抄送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统计等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可规定批复文件的有效期。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项目单位可以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按照规定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等,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第十四条初步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明确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

6、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8—资概算。投资概算应当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第十五条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估算百分之十的,或者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组织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六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后,报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应当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十七条直接投资项目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在具备国家规定的各项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十

7、八条直接投资项目的招标采购,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第十九条建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项目单位应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第二十条项目由于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投资概算的,由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百分之十的,省发展改革委先商请审计部门审计或者委托相关机构评审,并依据审计或评审结果进行概算调整。第二十一条—8—直接投资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项目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