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ID:6271862

大小:51.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1-08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_第1页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_第2页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_第3页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_第4页
资源描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文化建设,维护学生社团、协会(以下简称“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的质量提高,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指以共同兴趣和爱好为基础,由学生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的社团,其会员一般不得少于20人。第三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及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尊重国家的法律和学院的有关章程制度,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的身心与健康。第四条学院学生社团的领导部门为团委,管理部门是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社联受院团委的委托对社团行使管理权。

2、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第五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由五名以上(包括五名)正式注册的学生联合发起;(二)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三)发起人制定社团章程;(四)有简洁明了的社团名称,且冠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字样;(五)有社团开展活动的场所和必要的条件。第六条社团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社团的名称;(二)社团的成立宗旨及目的;(三)社团的主要任务;(四)社团的主要活动内容;(五)社团的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六)社团的活动经费筹措方法;(七)发起人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筹建负责人填写《社团登记表》一式五

3、份(一份报院团委,一份报院保卫处备案,一份报社联,一份社团自留,另一份存社团挂靠单位),登记表经盖章批准后,社团即正式成立。第八条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批准一个(一些社团设立分会者除外)。第九条社团成立后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进行宣布。第十条登记成立的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一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之内要向社团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申请注册时需向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上学期社团的活动情况总结及社团管理部门签署的评估鉴定;(二)上学期社团的财务决算报告及物品清单;(三)社团本学期的主要活动计划;(四)社团挂靠单位以及指导老师的意见。上款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负

4、责人填写《社团注册表》一式四份(一份报院团委,一份报社联,一份社团自留,另一份存社团挂靠单位)。第十一条社团的章程、名称、办公场所等如有变更,应及时向社团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第十二条社团从登记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申请注册者,该社团视为自行解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此社团的名义给社团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第十三条社团负责人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并报社联批准。上款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社长、副社长及财务管理人员。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一)受到刑事制裁和治安管理处罚者;(二)受到学院各类组织行政处分者;(三)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5、四)因违反有关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人负责人或其主要成员;(五)学习成绩不及格者;(六)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情形。第三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凡参加社团的成员,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努力,成绩合格,愿意参加社会活动,愿意为同学们服务。第十六条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社团成员在所在社团,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积极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社团领导机构进行监督;(三)享受社团给予的待遇;(四)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社团管理部门反映社团内部情况。第十七条社团成员须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条例及所在社团的章程;(二)遵守学院及社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社团管理部

6、门领导;(三)为社团及上级领导机构提供信息,承担一定工作;(四)积极参加社团及社团管理部门的活动。第四章社团管理与社团活动第一节社团的挂靠和辅导第十八条社团在成立时,必须要有挂靠单位,可配备指导老师,挂靠单位应是学院、系、党政部门、院团委、研究所及教研室;社团的指导老师应是挂靠单位的正式教职工。第十九条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应熟悉其所在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对社团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第二十条社团根据活动的需要可在院内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深的或某些方面有专长、且关心学生活动的人士担任社团的顾问。第二十一条聘请社

7、团顾问时,社团需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院团委批准后方可正是聘请。第二节社团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监督社团依照章程进行活动,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注销的登记与备案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宣传资料,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规定。其编印和张贴和散发必须由登记管部门审查通过。登记管理部门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社团宣传品进行修改和令其停止。第二十四条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须由管理部门批准。第三节社团的活动管理第二十五条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第二十六条社团举行以下活动学校管理部门申报批准:(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