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2561924
大小:123.00 KB
页数:39页
时间:2021-05-12
《2021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21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撰写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2021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学“质量工程”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配合《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的实施,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是指经学校或学生所在院(系)认可、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为主的课外学科或科技实践活动。创新实践活动包括各种校内外学科、科技竞赛与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活动。第三条课
2、外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成果,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经认定后获得的学分。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需获得6个(专升本插班生减半)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方能毕业。第五条6个课外创新实践学分中,2个学分可通过参加由学校___或认可的创新实践活动取得,4个学分可通过参加学生所在院(系)___或认可的创新实践活动取得。第二章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第28页共39页第六条学校认可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一)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每项计6学分;成功申请发明专利,每项计4学分;获得
3、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4学分;成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2学分。多人参与的上述专利,第二、第三人学分减半,第四人起不计算学分。(二)专业性论文或作品在正式科技或本学科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计2学分;在上述类型的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计6学分。(三)创新基金项目获学校学生创新基金立项的课题组前三名主要成员,每人计1学分;通过结题验收的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组成员,每人计2学分。立项申请通过学院审批并推向学校的加0.5学分。(四)学科及科技竞赛1.参加校级学科、科技竞赛(如cad竞赛、测量竟赛等),完成竞赛且成绩合格,计1学分;获得三等奖(
4、含)以上,计2学分;获优秀毕业论文奖,计2学分;参加校级(包括校级以上)并上交合格作品加0.2学分,经审批并被推向上级(如学校等)加0.5学分。2.参加省级学科、科技竞赛,完成竞赛且成绩合格或获成功参赛奖,计1学分;获得优秀奖、三等奖,计3学分;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计4学分;第28页共39页3.参加国家级学科、科技竞赛,完成竞赛且成绩合格或获成功参赛奖,计2学分;获得优秀奖和三等奖,计4学分;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计6学分;4.参加全省性、全国性学科与科技竞赛,按获奖等级参照第1、2点计学分(如节能减排、挑战杯等)。5、参加院级学科、科技竞赛
5、(综合知识竞赛等),初赛加0.2学分,复赛0.5学分,决赛入围0.7学分,三等奖0.8学分,二等奖1学分,一等奖1.5学分。(注:没有复赛的比赛,决赛加分为0.5学分)(五)社会实践参加社会实践,受到国家、省(部)、学校(含厅、局级)表彰者,分别计6、4、2学分;虽未受到表彰,但实践过程表现良好,向院(系)提交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活动___单位认定成绩优秀者,计1学分。参加社会实践并上交合格的调研报告加0.2学分(如寒假科技入户,暑期三下乡、团建创新等)。第七条由院(系)认可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由院(系)制定,并经过学1校审批后公布
6、实施。第28页共39页(一)参与教师科研,帮忙制作课题申报材料,科研实验的操作,数据的采集直至结题者可得1分学分。(二)获得专业技能证书,如cad软件、ps软件、3dma___软件,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审核员、测量员、检测员、驾驶员、会计员等,得任一证书,可得1学分。(三)获院系级专业创新实践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分别可得1、0.8、0.5。凡参加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而未获奖者,均可计0.3学分。(四)成功创业者可得2学分。(五)参与与专业相关的实习或志愿者服务或义工服务者(需出示相关单位的证明),一次得0.2分。
7、(六)从事社会工作或学生工作(参加社区助理、志愿者活动,承担党、团、学生会___及社团工作的班、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勤工助学,担任助研、助导、助管工作等)任职期满可得1学分。第三章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实施原则第八条学校和院(系)___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按课程进行管理。由主办单位制定活动大纲或管理办法,指定负责教师,在公布活动结果或成绩后两周内,由学生所在院(系)按相应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审核认定后登记学分。第28页共39页第九条学生自行开展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达到学校或院(系)认可的学分标准,由学生本人在获得相关证明材料1个月(寒、暑假除
8、外)内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生所在院(系)原则上应在学生提出申请的当学期,根据学校或院(系)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审核认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