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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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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中对于不安全行为和“三违”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行为。第三条为了方便管理,将不安全行为分为一般不安全行为和“三违”行为。(一)一般不安全行为是指在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作业或是其它存在较低风险的人员行为。(二)“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法律、法规、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2.违章作业:主要指职工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的作业行为。3.违反劳动纪律:指职工违反上级公司和XX煤矿的劳动纪律的行为。第四条不安全行为的表现(一)XX煤矿按引发事故类型,整理出典型不安全行为663条,其中一般不安全行为68条、“三违”现象595条。(二)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包括但不限定于《不安全行为界定标准》的663条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查处的不在界定标准内的“三违”行为。第五条成立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矿长、书记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分管副矿长
3、、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各科室科长、各队队长(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兼任,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协调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第六条不安全行为管理责任体系(一)矿长是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和作业环境等问题。(二)主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矿领导负责对主管区队、科室和主管专业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安全监察科负责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落实,协调解决各单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各单位
4、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出改进措施。(四)党建科负责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的宣传,利用各种方式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倡导无违章标准化作业。(五)工会负责不安全行为行为的公示和“三违”职工的帮教工作,建立家属协管机制,及时将“三违”情况通报家属。(六)培训科要做好培训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培训效果。强化现场安全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岗位安全生产与风险管控知识、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七)各科室管理人员要积极深入现场,查处不安全行为,发现不安全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对严重违章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违章人所在单位领导或安全监察科。(八)各队队长是本单位不安全
5、行为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工作。每年年初要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组织制定年度“三违”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和保障措施。(九)班组长是班组不安全行为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熟练掌握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本班组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结合本班工作岗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好班前会议,对本班所要从事的工作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并制定预控措施。明确各类违章行为,工作中采取互保联保的监督措施进行违章预控,积极开展“无违章班组”创建活动。第七条积极开展“无违章班组”创建活动,提高班组自主安全管理、自主反“三违”工
6、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标准作业流程”工作,进一步规范员工作业行为,确保作业现场无隐患。第二章一般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八条管理人员查出一般不安全行为,应立即现场纠正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第九条对于一般不安全为行为人,现场立即改正的不进行绩效考核处理。第十条一般不安全行为的落实管理。1.管理人员发现一般不安全行为后,升井后填写《一般不安全行为人管理档案》,档案由安监科制定并保存。2.一般不安全行为人必须在48小时之内主动到安监科签订保证书。3.一般不安全行为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保证书的,对其考核绩效工资100元。4.对不服从安全检查的一般不安全行为人,安全管理人员视
7、情节可对其绩效工资考核50-100元,并通知责任领导对其进行帮教工作。5.安监科要加强档案管理,对一般不安全行为人在90天内重复性出现不安全行为的,考核绩效工资100元。6.对于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对其考核绩效工资50-200元。第三章“三违”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三违”的查处(一)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应当面通知“三违”人员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按照界定标准开具“绩效考核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由查处人员交给被罚人,其它两份交由安监科和人资科。(二)对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先下岗、再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XX煤矿“三违”人员帮教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其进行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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