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与解制度在非羁押诉讼中应用

试论刑事与解制度在非羁押诉讼中应用

ID:6226425

大小:32.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1-07

试论刑事与解制度在非羁押诉讼中应用_第1页
试论刑事与解制度在非羁押诉讼中应用_第2页
试论刑事与解制度在非羁押诉讼中应用_第3页
试论刑事与解制度在非羁押诉讼中应用_第4页
试论刑事与解制度在非羁押诉讼中应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论刑事与解制度在非羁押诉讼中应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试论刑事与解制度在非羁押诉讼中应用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刑事公诉案件和解程序,既为刑事司法提供了一个新的诉讼解决模式,也带来了新的考验。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近年对非羁押诉讼的司法实践正契合了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也给非羁押诉讼机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新的司法课题。一、刑事和解制度对非羁押诉讼机制的重构刑事和解入法建立在长期的政策铺垫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但由于与传统的公诉案件处理方式在基本理念、指导思想和具体操作上存在显著差异,导致刑事诉讼法在修改时,关于是否增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以及具体如何规定等始

2、终存在不少争议。最终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只以三个条文对刑事和解做出规定,对有些争议问题并未予以回应,使得很多具体操作问题需要等待相关司法解释才能进行细化,迫切需要司法实践中的继续尝试和检验。(一)非羁押诉讼机制的基本内涵10早在2009年,鲤城区院发挥基层检察机关的首创精神,加强与当地法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通过多次联席会议和深入细致的探讨,与法院、公安联合签发了《关于实行非羁押诉讼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诉讼环节推进非羁押的人性化办案模式。《实施意见》明确界定非羁押诉讼的概念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

3、照法律规定和个案具体情况,对轻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羁押的方式进行侦查、起诉和交付法庭审判的诉讼活动。而所谓轻罪,是指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无争议,犯罪嫌疑人认罪,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非羁押诉讼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以非监禁化的处置代替审前羁押,把犯罪情节较轻的嫌疑人、被告人置于开放的社会环境中进行考察教育和矫正,“限制”但不“剥夺”其人身自由,以有效规避短期监禁改造效果不佳、嫌疑犯交叉感染、犯罪人格形成后难以回归社会的弊端,从而更好地运用宽严相济的

4、刑事政策感化和矫正犯罪嫌疑人。(二)“当事人和解”对非羁押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充10鲤城区院在实施非羁押诉讼机制的过程中,逐步发现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总体来看,非羁押诉讼机制的适用率偏低,司法人员最大的顾虑仍然是嫌疑人能否及时到案,候审期间能否保证诉讼顺利,“求稳怕错”以及片面追求逮捕率的思想,使“无逮捕必要”在操作中控制过严。而新刑诉法对刑事和解制度的规定,不仅能扩大非羁押诉讼的适用范围,也在一定程序上消除了司法人员关于“嫌疑人能否及时到案”的顾虑,从而大大提高非羁押诉讼机制的适用率。1.对非羁押诉讼适用罪名的扩充根据法律规定,和解的公

5、诉案件包括符合条件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类刑事案件。第一,从故意犯罪的受案范围规定的内容看,其受案条件有刑期与侵犯的客体分类双重标准,且限定在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案件范围内,即刑法分则第四、五章规定的符合双重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第二,过失犯罪的受案范围是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但渎职罪例外。因此,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中,非羁押诉讼的适用罪名就不仅包括“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还应该包括“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的情形(渎职犯罪除外)。通过扩充非羁押诉讼的适用范围,将大大提高司法效率。2.不适用非羁押

6、强制措施的情形10《实施意见》明确罗列了不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几种情况,如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不承认犯罪行为的;团伙犯罪案件的首要分子或共同犯罪的案件的主犯;累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监视居住条件,在传讯时可能不能到案,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等其他案件。而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中,所有案件都须受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内未故意犯罪”这一条件限制。这进一步保证了非羁押诉讼的准确适用,确保了非羁押诉讼机制运行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二、刑事和解制度对非羁押诉讼机制的延伸(一)非羁押快速办案制度

7、的基本内容10近年来,鲤城区院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相续出台《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快速办理普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快速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三份细则分别列明快速办理轻微、普通、重大刑事案件的条件,并严格规定提请批捕、审查批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审查起诉的期限,在法定期限内,缩短办案期限。如对于轻微刑事案件,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5日内提请批捕(未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在采取强制措施后20日内直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应在受理案件后3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力求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批捕。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

8、后7日内移送审查起诉,如需继续收集证据,则在15日内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案件后10日内应起诉至法院(直诉案件应在15日内起诉至法院)。普通、重大刑事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