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约之诉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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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违约之诉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摘要:在侵权法中允许受害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无论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国法律及学理上均不持异议,我国也有学者指出,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法中的一种责任方式①。违约之诉中是否允许精神损害赔偿仍是一个争议的问题,本文运用比较的分析方法对此予以分析。Abstract:In“TortLaw”,victimsareallowedtoclaimcompensationformoraldamageundertheconditionsofcompliancewiththestatutory.NeithertheCivillawnortheAnglo-A

2、mericanlawhasobjectionstheoretically.Chinesescholarsalsoproposedthatcompensationformoraldamagewasaresponsibilitymeasurein“TortLaw”.Itisstillacontroversialissuewhetherthecompensationformoraldamageshouldbeallowed.Thispaperanalyzestheissueincomparativeanalysismethod.关键词: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旅游合同Keywords:bre

3、achofcontract;compensationformoraldamage;travelcontract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7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4-0307-021国外违约之诉中精神损害之考察1.1两个国家的立法考察1.1.1德国法违约之诉中的精神损害问题德国相关法律对精神损害的认定只能依靠侵权诉讼进行获赔,如果发生违约行为精神赔偿请求是不能获得认同的,《德国民法典》第253条规定,非财产上损害赔偿以法律有规定者为限,即只有在被告人行为对权利人构成人格权之损害时,才能依照侵权之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合同不履行行为不能产生精神损害赔偿之债。经

4、过一段时间,尤其是在二战以后,德国法律部门制定了“一般人格权”的制度,并且将人格权的范畴进行扩大,其中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当然对于其的法律保护也仅限在侵权之讼,而不能依靠违约行为、违约合同进行精神损害赔偿。1.1.2美国法违约之诉中的精神损害问题《合同法重述》(第一版)第341条规定:“在违反合同的行为中,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该规定与当时的多数法院在判例中的做法大体一致。美国《合同法重述》(第二版)第353条也规定:“不允许对精神损害获取赔偿,除非违约同时造成了身体伤害,或者合同或违约系如此特殊以致严重得使精神损害成为一种极易发生的结果。”可见,第二次重述发展了第一次重述关于

5、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71.2总结①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传统理论均认为,因为发生违约行为等造成的财产纠纷只能获得财产损害赔偿,而不能获得精神赔偿,精神赔偿只能在发生侵权行为之时造成的人格侵害。②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多数地区和国家在立法和诉讼实践中对违约诉讼的精神赔偿问题发生转变,由不允许提请到允许部分或者全部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在精神赔偿损害问题上不再坚持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二元分法。③相继允许在违约之诉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国家或地区在允许的程度上仍有差别。上述列举的国家或地区中美国、法国、日本只要求精神受到损害,并不限制合同的类型,而英国在不但要求精神受到损害,而且对合同的类型予以

6、限制,表现仅在两个例外的合同,即假日合同和目的是使一方摆脱烦恼和沮丧情绪的合同才允许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台湾地区民法典虽对合同类型没有限制,但其要求须在人格权受损害的情况下,得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相比较其他国家,显得更为谨慎。2我国关于精神损害之考察2.1现行法律不允许在违约之诉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7我国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我国相关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在最新的相关法律解释中也没有对违约责任能否请求精神损害的问题进行明确的阐述。传统民法理论对违约责任能否请求精神损害的问题给予否定,比如我国一些法学专家认为因为合同违约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构成责任竞合的损害方可以实现通过侵权之

7、诉获得赔偿的权利;而有的专家则认为发生损害赔偿只能对损害的财产进行计算,而不能对不属于财产范畴的进行损害计算。本文观点认为一些财产合同的设定不是以经济效益为最终目标的,而是以精神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比如观看娱乐节目合同、旅游合同等等。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条件得到提高,旅游成为人们基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随之而来的就是旅游合同纠纷数量增加。旅游时人们以获得精神享受为主的行为,旅行合同上的确定就是以消费者给予合同实行方以金钱获得物品等获得其给予的提供服务的交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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