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机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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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机制完善摘要: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是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重要方式之一,也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在确保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的同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面对当前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工作中凸显的问题,规范举报线索前期管理、细化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程序、健全善后答复和问责机制等都是完善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机制的可行方式。关键词: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内部监督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是指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对本院自侦部门作不立案处理决定的举报线索进行审查的专门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于009年实施的《人民检察院

2、举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了举报中心对自侦部门不立案举报线索的审查责任。01年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一百六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了举报部门对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的期限和处理方式。一、当前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举报线索质量偏低8目前举报中心收到的举报线索大部分为匿名举报,且举报内容质量不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传来证据多,原始证据少;间接证据多,直接证据少;言词证据多,书面证据少;二是举报内容缺乏证据支撑,缺乏事实佐证;三是举报缺乏时效性。(二)审查手段单一根

3、据《规则》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侦查部门对决定不予立案的举报线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退回举报中心。对于相关初查材料何时移送未作出规定,导致实践中往往采用书面审查不立案决定书及审查报告的方式,无法围绕初查获得的材料进一步核实并挖掘新的查证方向。(三)审查方式滞后目前举报中心对举报线索的初核与分流主要采取以个人审查为主、逐级层报科室负责人及检察长审批的方式。个人对举报线索的审查具有随意性,尤其是对线索可查性及初查必要性判断上,根据工作经验的积累程度以及社会阅历的差异,不同办案人员往往会对同一举报线索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这既降

4、低了举报线索审查分流的准确性,又加大了侦查成本,影响自侦部门对举报线索的处理“热情”。(四)审查后成案率不高以笔者所在检察院的举报中心为例,01年该举报中心共向自侦部门移送举报线索14件,反贪局立案侦查的1件,占移送举报线索总数的71%。其中审查不立案举报线索6件,反贪局重新立案侦查的3件,占移送总数的14%。(五)与自侦部门缺少有效衔接8将举报线索移交自侦部门后缺少有效跟踪监督衔接机制,导致自侦部门处理举报线索积极性不高,回复文书制作质量良莠不齐,甚至出现应付了事的态度,对举报线索初查力度不够导致无法立案。在审查中即便发

5、现这一情况,由于后续监督措施的疲软,也无法采取有效制约机制,造成老问题反复发作。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一)现有规定仍有待细化如《规则》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举报中心应当对作出不立案决定的举报线索进行审查,认为不立案决定错误的,应当提出意见报检察长决定。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侦查。”该条对于举报中心提出意见以及自侦部门启动立案侦查程序的时限并未规定,对于举报中心审查的内容也未予明确。(二)审查监督力量不强一是监督意识不强。在“全院一盘棋”思想的影响下,在审查中抱有“能过则过”的观念;二是监督力量薄弱,举报部门普遍存在

6、任务繁重,办案力量不足的情况。同时,相关审查人员对自侦业务缺乏了解,无法提出有针对性的审查建议;三是监督制约手段有限,实践中,自侦部门往往被称为“一把手部门”,在监督权力设置中,很难真正发挥实质效果。8(三)影响线索质量因素未能有效防范影响举报线索质量的因素主要有:第一,受行业性质影响。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领域,部分行政项目实行领导包干,知情面比较少,很难掌握实际证据进行举报;第二,举报人自身原因。由于举报人害怕被打击报复,提供的线索大多匿名,对核实线索的真实性及前期了解情况制造了障碍;第三,举报动机各异。有部分线索形成起因

7、于家庭矛盾或个人私怨,寻求司法途径举报,希望借助检察查处的力量,损害被举报人的声誉或为自己获得利益增加筹码;第四,外界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和信任度不高。举报人不了解检察机关的具体职能,从而采取多头举报的方式,导致多家单位和人员经手举报材料,使被举报人获知后采取防查措施。另外,部分线索长期积压未得到有效处理,部分线索经调查后认定为违反财经纪律、不构成犯罪,在答复过程中未注意方式方法,这些都影响了举报人的举报热情和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对上述因素,举报中心受自身条件限制,往往过于依赖于自侦部门的初查,未能采取有效方法进行控制和防范。

8、(四)受考核的制约与社会效果的考虑8在考核任务的压力下,由于侦查人员工作任务重,分身乏术,因此自侦部门在初查案件时会选择可查性强、社会影响大、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的线索,尤其是对纪委移送大多为“半成品”或“成品”的线索更为优先考虑。而对于举报线索,由于质量偏低,侦查周期及侦查成本更长、更高,往往采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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