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陪产假国家规定.docx

男陪产假国家规定.docx

ID:61905706

大小:17.03 KB

页数:6页

时间:2021-03-26

男陪产假国家规定.docx_第1页
男陪产假国家规定.docx_第2页
男陪产假国家规定.docx_第3页
男陪产假国家规定.docx_第4页
男陪产假国家规定.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男陪产假国家规定.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男陪产假国家规定  2010年各地男人陪产假规定2010年各地男人陪产假规定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  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  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  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  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  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

3、晚育。  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重庆:护理假7个工作日《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延伸阅读:劳动法规定男员工产假休几天产假:⑴女员工: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  ⑵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⑶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⑷晚育者:年满23周岁第一次生育者,增加产假60天。  流产假:⑴怀孕不满4个月

4、流产15天⑵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42天各地陪产假相关规定各地陪产假相关规定作者:佚名来源:中顾法律网点击数: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大中小[提要]在现行的《劳动法》中,只有女职工生育可以休产假的规定,并没有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  男士带薪休陪产假目前在法律上还是空白。  一般情况下,正常的是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奖励7天,共10天...更新时间:2010-12-0716:20:42免费法律咨询推荐阅读:陪产假规定········•国家产假规定2010男具体有多少天陪•国家规定的产假晚婚晚育,陪产假具体应

5、该•国家规定的产假苏州新劳动法男士陪产假有•产假规定多少天苏州新劳动法男士陪产假具•产假规定多少天我国法律规定的陪产假是多•产假规定多少天河北秦皇岛地区劳动法规定•国家规定产假几天2008新劳动法规定陪•国家规定产假几天关于新劳动法中男士陪产在现行的《劳动法》中,只有女职工生育可以休产假的规定,并没有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  男士带薪休陪产假目前在法律上还是空白。  一般情况下,正常的是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奖励7天,共10天。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

6、际操作。  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  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  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  ■上海: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3天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  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

7、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北京:没有真正意义的男方陪产假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如经男女双方单位协商,男方单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解释:其实北京没有真正意义的男方陪产假,所增加的30天属于晚育奖励。  而且,在90天法定产假之外,晚育奖励假所增加的30天如果由女方享受了,男方就没有了。  ■广州:10天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修订,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五章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七条:(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

8、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深圳: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10天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