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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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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与医疗纠纷防范质量管理科吴杰中山大学卫生管理硕士一、为什么要学习《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侵权责任法》第七章为医疗损害责任,以后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统一适用该章的各项规定。一、为什么要学习《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可能即将推出历史舞台!以后处理医疗纠纷将采用新的“游戏规则”!一、为什么要学习《侵权责任法》法律——全国人大颁布如:《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法规——国务院颁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部门规章—卫生部颁布如:《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二、《侵权责任法》几个基本概念1、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2、什么叫侵权责任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我国民法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人身权,享有所有权、使用权等物权,享有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奶酪2、什么叫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就是侵害民事权益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别人“动了你的奶酪”又不够坐牢的,但是要赔点钱!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要件同时
3、具备才要“赔钱”!(举例:青霉素)三、《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条款解释《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从第五十四条至第六十四条共计11条。四、《侵权责任法》与《条例》不同点1、责任范围不同—第五十四条医疗损害医疗事故民事权益(奶酪)生命健康权责任人:故意、过失过失其他相同医疗损害涵盖了医疗事故,并且范围大大的扩大了!四、《侵权责任法》与《条例》不同点2、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法》规定了除3种特殊情况,不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而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归责原则。——病人告医院更难了,但告倒医院容易了1四、《侵权责任法》与《条例》不同
4、点3、赔偿标准不同《侵权责任法》增加“死亡赔偿金”项目。死亡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年——死不起!四、《侵权责任法》与《条例》不同点4、鉴定机构不同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将可能会逐渐被司法鉴定取代。——“老子鉴定儿子”的形式可能一去不返了!四、《侵权责任法》与《条例》不同点5、对医务人员的要求不同—第五十七条是否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关键是看是不是其他医务人员一般都不会犯这种错误。一般情况下医务人员可以尽到的义务。(举例:洗胃)《条例》——做了还是没有做的问题《侵权责任法》——做的合不合格的问题——对医生的要求更高了
5、!四、《侵权责任法》与《条例》不同点6、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不合格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直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第五十九条(举例:超市买到假货)——办医院更难了!学习心得:《侵权责任法》淡化了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疗损害的处理逐步与其他行业损害的处理一致。五、通过学习《侵权责任法》如何防范医疗纠纷1、尊重患者的“三大”权利生命健康权:做一个合格的医生,并按规范做事!知情同意权(第五十五条)隐私权(第六十二条)五、通过学习《侵权责任法》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知情同意权:1、替代方案(举例:消化性溃疡出血)2、近亲属3、取得知情同意后
6、,医生是否就可以“无所顾忌的干了”,而不用承担责任?4、没取得知情同意权,但医生以“医疗行为对患者生命健康有益”解释,是否成立?5、思考(举例:肾移植)知情同意书如果医务人员没有取得患者的合法授权即对患者实施了创伤性医疗行为,则此类案件可视为一般人身伤害,无需进行诊疗行为是否合理规范的鉴定,医务人员也不得以医疗行为对患者生命健康有益进行抗辩。签署知情同意书只表明:同意承担正确的操作本身不可避免的一些不良后果风险,而不能就此认为患者同意承担因违规操作的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五、通过学习《侵权责任法》如何防范医疗纠纷举例:一个母亲有两
7、个儿子,其中一个是痴呆儿,一个是正常儿,现在正常儿得了尿毒症需要换肾,这位母亲提出把痴呆儿的一个肾脏移植给正常儿,如果你是医师,你怎么取得患方的知情同意?思考:对患者有利的医疗行为我们遵循知情同意,对患者不利的医疗行为我们遵循什么?五、通过学习《侵权责任法》如何防范医疗纠纷2、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时,如何处理?—第五十六条如何理解“不能取得”患者或近亲属不发表意见是否叫不能取得?近亲属的意见相左是否叫不能取得?五、通过学习《侵权责任法》如何防范医疗纠纷3、什么情况下可以医疗机构可以免责—第六十条患者或近亲属不配合:(1)治疗、手术不配合(
8、2)不遵医嘱(用药、复诊、功能锻炼、戒酒等)关键点:患方“不配合”是否有过错,是以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告知义务为前提。(病历要体现已告知,不要只记录结果!)五、通过学习《侵权责任法》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紧急情况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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