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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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购房人支付的定

2、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房价款。本市的保障性住房预售资金不纳入监管范围。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具体负责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8-第五条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应当遵循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六条本市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中用于支付建筑安装、区内配套建设等费用实行重点监管。重点资金的标准为项目总预售款的40%。重点资金

3、的标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专业机构结合区域、建设结构、用途等因素综合测定,并定期调整公布。第七条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时止。第八条监管部门可适时开展银行保函等金融产品替代释放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具体要求由监管部门另行规定。第二章 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第九条 本市建立统一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通过监管系统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网络化管理。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选择资信良好、具备保证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金融管理业务能力

4、及网络技术条件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并设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配合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8-第十一条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确定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与监管机构、监管银行签订《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第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三方协议的格式文本由监管部门制定。一个预售项目设立一个监管账户。三方协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二)监管项目的名称、坐落位置;  (三)监管账户名称、账号;  (四)监

5、管项目范围;(五)监管资金使用节点;(六)监管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方式;(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相关事项。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变更开户银行、企业名称、监管账号、开户范围、项目名称等开户相关信息的,应当到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当向监管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施工合同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等;-8- (二)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表和资金使用计划;(三)项目成本预算书;(四)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资料发生变更的,房地产开发

6、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提供变更后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 预售资金缴存管理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项目销售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本办法、三方协议及监管账户,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监管账户等信息,协助购房人将房价款直接存入项目监管账户,不得直接收取任何性质的房价款。第十六条 购房人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款方式及时限,将房价款直接存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监管账户。  监管银行核实缴款信息后,向购房人出具缴款凭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监管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为购房人换取交款票据。  第十七

7、条购房人申请商品房贷款的,按揭银行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贷款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8-第四章预售资金使用管理第十八条监管资金按照完成建设层数、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证》、不动产首次登记等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18层以上(含18层)的建筑,可增加“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节点、“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二”节点。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拨付重点监管资金:(一)地上建筑设计层数为12层及以下的(含12层)的,按四层作为一个节点支付,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

8、15%和30%;地上建筑设计层数为12层以上、不超过18层的,按四层作为一个节点支付,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5%、30%、40%;18层以上(含18层)的建筑完成“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节点和“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二”节点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分别不得超过监管资金的40%和50%。(二)完成主体结构验收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资金的70%;(三)完成竣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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