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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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细则  古树名木,据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一般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即为古树;而那些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则可称为名木。下文是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欢迎阅读!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版  第一条为适应全市林业园林和城乡绿化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区(市)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根据《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现状

2、,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依据《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第四条,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办法。  第三条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保护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二)建立完整的全市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信息档案;  (三)制定全市性质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四)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学研究有益成果;  (五)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培训。  第四条5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

3、们负责传递知识。区(市)县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保护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辖区内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建立档案、设置标志;根据古树名木生长需要和有关规定,划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建立古树名木保护档案;  (三)建立完善相应保护管理规定,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明确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管护责任人

4、,与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对管护责任单位和管护责任人予以管护技术指导,确保每株古树名木养护管理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五)对辖区内濒危古树名木进行复壮抢救,修筑古树名木保护设施;  (六)对本辖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评比表彰。  第五条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应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和措施,并履行下列管护职责:  (一)确定或者委托专门人员负责对古树名木进行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管理;  (二)及时向当地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古树名木生长状况、病虫

5、危害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按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救治和复壮;  (三)对损害、损坏古树名木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及时向当地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管护责任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管护责任转移手续。  第六条各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督促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每年根据所管古树名木的实际状况,制定日常养护管理计划,落实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管理措施,做好日常养护管理记录。  第七条区(市)县古树名木行主政管部门应建立古树名木的巡查制度,分

6、片指派古树名木巡查员。  第八条古树名木巡查员应当定期对所负责片区内的每株古树名木进行走访巡查,具体巡查时间和周期由各区(市)县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门根据其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情况拟定。  第九条古树名木巡查内容包括:了解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含健康状况、生长环境变化)和设施运行情况,观察病虫害危害和治理情况,发现险情隐患,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管护责任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养护管理。  第十条5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古树名木巡查员应对每次走访巡查情况做

7、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并上报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对古树名木发生的各类险情、出现病虫危害、长势异常等情况,古树名木巡查员应及时以书面记录形式上报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勘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保护,排出险情,科学救治。  第十一条各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存有安全隐患的枯死枝、断枝、劈裂枝、病虫枝、过重枝等应及时组织修剪。对古树名木存在树体空洞、树皮损伤等影响正常生长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  古树名木修枝应当由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向古树名木行政主管

8、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由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业的绿化管护单位实施修剪。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古树名木进行修枝。  第十二条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古树名木生长状况和周边环境,合理修建树池花台,采取增设围栏、搭建支架、栽植地被等措施,强化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确保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定期对古树名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各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书面的古树名木灾害防范和险患处理预案,并逐层落实责任。  第十四条各级古树名木行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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