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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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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阳光民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今年以来,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的工作要求,xx区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全面梳理职权目录、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着力强化对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阳光民政建设不断深入。 一、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将权力关到笼子里 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为首的“阳光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阳光民政”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人,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组织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实施重点工作月报制度。对各股室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
2、分解到人、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开展行政机关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要求,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建立了行政职权目录。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共15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监督3项。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体系建设。梳理业务流程,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二、托底救急,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救助机制,继续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努力解决群众各类急难问题,打造
3、“阳光”低保。 开展低保核查。制定了《xx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推进阳光低保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理核查工作流程,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各环节工作都提出了原则性意见与可选性方法,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开展工作,但不能走过场、打折扣和悄悄清、闭门核,尤其是要增强工作的公开度、公信力与公正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率与满意度。清理核查工作从4月开始到10月结束, 规范申、审、报、批各运作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该享受的严格按程序办理,打开“入”口;对该清退取消的坚决矛以清退,畅通“出”口。今年以来,我们针对有工商
4、注册、有车、退休、住房公积金、人口变动类人员开展了的专项清理行动,城镇新增低保对象69户,122人,增发28046元;调整72户,减少9人,减发7039元;清退174户,348人,减少98796元;农村新增低保对象13户,24人,增发3176.5元;调整12户,减少6人,减发766.5元;清退12户,15人,减少2246元。切实做到“人员有进有退、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坚持“三公示、三公开”。即低保申请时、审核中、审批后分别由社区、乡镇办事处、区民政局三级公示,公开透明。在全区113个村庄、社区的显著位置设立统一、固定的低保长期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低保政策,区、乡、村三级公示榜,将低保户的家
5、庭资产、收入状况、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同时还公布了民政局两部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打造阳光低保。 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统筹机制。积极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设,区民政局成立了xx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各社区均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民政窗口统一受理各项救助的申请,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如公园、西环、南湖等办事处也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 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缓解看病难题。今年,中央、省市相继出台“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我局开展调整思路,梳理政策,重新修定了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大病商业保险救助制度。修定后的制度有三点变化,一是扩大保障范围,将失独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纳
6、入保险保障;二是提高标准,将最高救助标准提高至20万元;三是降低参保费用,将原每人300元的保险金降低到270元。与“大病医疗保险”形成有效互补,最大限度的救助贫困家庭。 XX年度的城乡低保家庭大病商业保险现已救助困难家庭174人,发放保险救助100余万元,剩余80余人正在陆续发放中。二次救助正在测算当中,初步统计将救助困难群众200余人,发放救助金150万元。 “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对于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夯实基础,抓住重点,打造亮点,破除瓶颈,跨越发展。为开创我区民政事业的新局面,构建和谐x
7、x作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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