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084302
大小:28.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1-02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原因研究和管理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原因研究和管理对策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业也获得了快速发展,主要表现为:建筑施工工地数量急剧增多;建筑施工队伍迅速膨胀。建筑业因设计多样化,施工复杂化、建筑市场多元化、高空作业多和职工整体素质较低等特点,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不确定性,施工过程、施工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潜在的安全隐患增多,若处置不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关键词:房屋建筑;事故原因;对策中图分类号:TU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施工安全事故原因分析1.1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按照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建设主管
2、部门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由于专职监管人员少、监督覆盖面小、监管力度不够、责任不落实。(1)部分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差,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存在盲点。7(2)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各种管理资源和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次、环节的整体效能,未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3)部分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有力的手段措施,对有关责任主体的震慑力不够。(4)监理工程师未给业主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询意见;不按规定验收和签发指令;盲目审批,对进度款等定夺
3、不准。1.2安全责任未落实到位(1)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2)一些建设单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3)部分监理单位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做出应有处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7(4)部分建设主管部门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还未能落实在行动上。如有
4、多起事故没有按照建筑市场的规定办理建筑施工手续,照样施工,对此建设主管部门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1.3保障安全生产的各个环境要素尚需完善(1)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无资质单位挂靠、以包代管现象突出。(2)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偏低,技术装备水平较落后,科技进步在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缺少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安全评价、咨询、技术等方面服务。1.4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薄弱7很多工程项目都是低价中标,中标企业为了取
5、得利润将工程转包给低资质的企业,有的中标企业虽然成立了项目班子,但只管协调、收费和整理资料以便交工使用,施工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分包单位为了抢工期,为了节约资金一切从简,工程项目即使有施工组织设计也只是为投标而编制的,不是用于指导施工的。至于其他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交底、安全检查、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等能免则免,不能免的也只是走走形式。劳务工的班组长就是带领施工的施工员不再另配施工员。还有的企业为了谋取利润搞挂靠卖牌子。1.5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当前,很多工程项目不论具有多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中标,基本是由在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施工。这些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
6、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甚至是当天就发生了死亡事故。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手上,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因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2.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2.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依法监督管理自从198
7、9年建设部发布《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实施以来,7国务院和建设部又相继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法规文件,基本建立起房屋安全管理法规体系。为继续完善和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建议国家出台一部《房屋安全管理法》或《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在国家出台这部法律法规之前,各地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可先行一步,针对房屋安全管理专门制定一部综合性法规或规章。通过健全国家和地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